城中村拆迁律师:合法房屋被强拆超过行政诉讼期限还能维权吗?
以案说法:山东省某县某村被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钟先生在该村拥有合法房屋,房屋被强拆。钟先生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傅增强律师、辛晋敬律师维权。律师调查取证后确定强拆主体,钟先生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以超过诉讼期限为由驳回起诉。钟先生上诉,被上诉人辩称已超起诉期限且钟先生无证据证明其为拆除主体。京平拆迁律师指出原审法院认定起诉时间错误,应从知道强拆行政主体之日起计算起诉期限。最终法院支持律师观点,撤销一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
一、本案的问题重点是什么?
钟先生的房屋被强拆,需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审法院以超过行政诉讼期限为由驳回起诉,但京平拆迁律师指出原审法院认定的起诉时间错误。
钟先生在不知道强拆行为主体的情况下,起诉期限的计算起点存在争议。
法律适用方面,对于起诉期限应从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 还是 “知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 计算存在分歧。
二、律师介入后通过怎样的努力赢得了纠纷?
首先,律师在介入案件后,对案件的详细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展开调查取证工作,成功确定了强拆主体。
其次,在一审法院以超过行政诉讼期限为由驳回起诉后,律师没有放弃,而是继续帮助钟先生提起上诉。
在庭审中,面对被上诉人关于超过起诉期限和主体认定的辩称,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据理力争。指出原审法院认定的起诉时间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 46 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的解释》第 64 条第一款规定,钟先生的起诉期限应从知道实施强拆的行政主体之日开始计算,而非原审法院认定的时间。
正是由于律师专业且精准地运用法律法规,清晰有力地阐述观点和主张,最终成功说服法院,赢得了这场纠纷,为钟先生争取到了案件继续审理的机会。
比如在类似的案例中,有的当事人因为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导致起诉期限被错误认定,从而失去了维权的机会。而在这个案件中,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避免了这种情况的发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三、律师如何向有同类困扰的人群给予专业建议?
一定要尽快咨询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让专业人士为您分析案件的具体情况。在维权过程中,要积极配合律师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这对于明确强拆主体以及后续的诉讼至关重要。
需注意的是,关于起诉期限的认定,并非是从知道房屋被拆除或者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而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的主体之日起计算。比如,像本案中的钟先生,虽然房屋早就被拆,但直到通过公安机关调查才得知拆除主体,起诉期限就应从此时开始计算。
如果一审法院的裁定对您不利,不要轻易放弃,在律师的帮助下及时提起上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千万不要拖延,法律对于维权期限是有明确规定的。例如在有些案例中,当事人因为犹豫或者忽视,错过了法定的维权期限,导致最终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
总之,遇到房屋强拆,要依靠专业律师,积极行动,依法维权,切莫错过最佳时机。
本案律师:
傅增强律师:京平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毕业于东北大学文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同等学力。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海淀区优秀律师。
辛晋敬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从业于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辛晋敬律师自从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征地拆迁行政诉讼业务领域的研究和司法实践,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法律问题,都能耐心细致地予以解答,做到了执业以来当事人零差评的执业记录。以认真严谨、全心全意服务当事人的态度得到广大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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