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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征收律师:养殖场土地征收未达成协议被强拆该如何维权?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4-08-19

厂房征收律师:养殖场土地征收未达成协议被强拆该如何维权?
 
以案说法:赵女士与赵先生是山东省海阳市某村村民,通过协议取得某地块土地使用权并建设养殖场。其土地及养殖场所在区域被征收,因补偿未达成一致未签协议,2018年10月31日养殖场被强拆。两人申请信息公开后得知批复已失效,街道办征地行为违法,遂向市自规局邮寄查处申请书,请求对街道办违法征地行为立案查处并告知结果,但市自规局未作答复,而是作出《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在京平拆迁律师指导下,两人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市自规局未依法履责行为违法,并责令其依法履责。
 
一、本案的问题重点是什么?
 
赵女士与赵先生通过协议取得土地使用权建设养殖场,所在区域被征收但未达成补偿协议且养殖场被强拆。在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养殖场于2018年10月31日被强行拆除。
 
两人申请信息公开后发现土地批复已失效,街道办征地行为违法,向市自规局邮寄查处申请,市自规局未依法作出答复,而是作出《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与申请人所申请的查处内容不符。市自规局未履行查处违法征地的法定职责,其回应也并非申请人所期望的查处结果。
 
二、律师介入后通过怎样的努力赢得了纠纷?
 
首先,律师指导赵女士与赵先生申请信息公开,以核实相关信息,了解到土地所在区域在批复作出的两年内未制定、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了街道办的土地征收行为违法。
 
其次,当市自规局未对两人的查处申请作出答复,而是作出《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时,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指出赵先生与赵女士提交的是查处申请,而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市自规局的回复并非申请人所申请的查处内容,其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查处申请作出有效回复违反相关规定。最终,复议机关支持了律师的观点,责令市自规局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回复。
 
三、律师如何向有同类困扰的人群给予专业建议?
 
第一,务必保留好所有与土地和养殖场相关的文件和凭证,包括与村委会的协议、土地使用的相关证明等,这些可能成为后续维权的重要证据。如果您有土地使用证或者租赁合同,一定要妥善保管,像赵女士和赵先生与村委会的协商协议就为他们的主张提供了一定的依据。
 
第二,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如果对拆迁补偿数额不满意,不要轻易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很多时候,征收方可能会给出较低的补偿来压低您的预期,您要有坚定的立场,像赵女士和赵先生一样,在未达成满意补偿时拒绝签订协议。
 
第三,及时申请信息公开。通过这种方式了解土地征收的相关文件和程序是否合法,就像赵女士和赵先生所做的,这能帮助您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
 
第四,如果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后未得到有效回复,不要放弃。要像他们一样,积极寻求法律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五,一定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从专业的角度为您分析案件,指导您收集证据、选择合适的维权途径,并在整个过程中为您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总之,遇到土地征收问题不要慌张,要冷静应对,用合法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案律师:
 
刘春兴律师:博士后,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第23届北京市博士后联谊会常务理事,(美国)法律进化分析学会会员。2000年通过中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取得中国律师资格。专注于生态环境保护、企业拆迁农村房屋拆迁、城镇房屋拆迁、城市更新、违建拆除和土地征收等领域的律师实务。
 
昶广平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事法律实务工作较早,在2006年就开始从事法律实务,至今已有十多年的办案经验。曾经代理过几百起民商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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