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拆迁律师:养殖场纳入征收由于补偿不合理引发纠纷怎么办?
以案说法:遵义市某养殖场因项目建设被纳入征地拆迁范围,但征收补偿不合理,养殖场未与征收方达成补偿协议。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张爱慧律师、傅增强律师承办此案后,经调查发现养殖场所在土地尚未上报审批、未获征地批复,而遵义市自然资源局却向第三人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被申请人辩称其行为合法且项目征收土地方案与工程规划许可无直接关系,但京平律师指出第三人申请许可证时提交的立项批复已失效且未提交用地批准文件,被申请人颁发许可证未严格审查,属认定事实不清。最终,贵州省人民政府支持京平律师观点,撤销了被申请人向第三人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本案的问题重点是什么?
1、征收补偿争议
申请人的养殖场因项目建设被纳入征地拆迁范围,但由于征收补偿不合理,申请人一直未与征收方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这是引发后续一系列法律行动的导火索,反映出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补偿标准不明确、不合理可能导致被征收人权益受损,进而引发矛盾纠纷。
2、被申请人行政行为合法性问题
申请人养殖场所在土地尚未上报审批、尚未获得征地批复,被申请人却向第三人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一行为明显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程序违法和认定事实不清的问题。
京平拆迁律师指出,根据《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人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提交建设项目用地批准文件等材料,而在本案中,第三人提交的立项批复已失效且未提交建设项目用地批准文件,被申请人在颁发过程中未进行严格审查。这凸显了行政机关在审批过程中未能尽到严格审查的职责,导致行政行为存在重大瑕疵。
二、律师介入后通过怎样的努力赢得了纠纷?
首先,律师在承办案件后进行了深入调查。他们发现申请人养殖场所在土地尚未上报审批、尚未获得征地批复,而被申请人却向第三人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明显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接着,律师迅速采取行动,指导申请人就被申请人向第三人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为向贵州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在复议过程中,面对被申请人辩称其颁发许可证程序合法且项目征收土地方案与工程规划许可无直接关系的说辞,京平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根据《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第三人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提交建设项目用地批准文件、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然而在本案中,第三人申请时所提交的立项批复已失效且未提交建设项目的用地批准文件,而被申请人在颁发过程中未进行严格审查。
最终,贵州省人民政府经审查后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作出复议决定撤销被申请人向第三人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调查论证为申请人赢得了这场纠纷。
三、律师如何向有同类困扰的人群给予专业建议?
首先,保持冷静和理性。在得知企业被纳入征地拆迁范围后,不要惊慌失措,也不要轻易与征收方签订不合理的补偿协议。要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征地拆迁的相关法律法规。
其次,及时收集证据。像本案例中的养殖场一样,要收集企业的各项经营手续、土地租赁或置换协议、养殖场的建设和经营情况等证据。这些证据将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
再次,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征地拆迁涉及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和程序,专业的拆迁律师能够为你提供准确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维权策略。他们可以通过调查取证、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然后,关注征地拆迁程序的合法性。在本案中,被申请人向第三人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为存在问题,这提醒我们要关注征地拆迁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合法性。如果发现征收方在征地批复、规划许可等方面存在违法行为,要及时提出质疑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最后,坚持依法维权。在维权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通过合法的途径表达自己的诉求。不要采取过激的行为,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总之,面对征地拆迁问题,要保持警惕,积极行动,寻求专业帮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案律师:
张爱慧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思维敏捷,阅历丰富,严谨务实,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素养,良好的律师实务技能,认真负责的办案风格,从业之后获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好评。
傅增强律师:京平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毕业于东北大学文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同等学力。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海淀区优秀律师。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