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律师:农村宅基地面临征地补偿却未达成一致该怎么办?
以案说法:2020 年起,贵州省六盘水市某街道村民罗先生的宅基地房屋及承包土地面临征收拆迁。因未见到征地拆迁文件且认为补偿标准不合理,罗先生与街道办未就拆迁补偿达成一致。然而,在罗先生的承包地上作物即将结果之际,街道办组织大批人员将土地戒严,并强推了土地上的花果树木,严重侵害了罗先生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为维权,罗先生聘请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李丽娜律师和李玉律师。两位律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街道办强制推平土地及清除地上附着物的行为违法。庭审中,被告街道办称与罗先生就土地征收补偿达成一致且罗先生已领取征地补偿款,不属于强制拆除范围。但京平拆迁律师反驳,指出罗先生在登记表上签字仅代表对土地亩数及地上附着物数量的认可,不代表对征地补偿标准认可,且双方未签订书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同时强调征收土地应先补偿后交地,而被告在丈量登记后不久就推平土地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一、本案的问题重点是什么?
1、征收程序不规范
罗先生自始至终未见到任何征地拆迁文件,街道办在组织征地拆迁工作时未确保程序的公开透明。
街道办在未与罗先生就拆迁补偿标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对罗先生的承包地进行强推、强占,违反了先补偿后征收的原则。
2、补偿标准争议
罗先生认为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双方始终未就此达成一致。而街道办却声称罗先生已领取土地补偿款,系自愿交出土地,但罗先生在登记表上的签字仅代表对土地亩数及地上附着物数量的认可,并非对征地补偿标准的认可,且双方从未签订书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3、强制拆除行为合法性存疑
街道办未经罗先生事先同意实施强制清表及强制占用土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
被告在丈量登记后不久(2020 年 8 月 5 日)就将罗先生家案涉土地进行推平及清除,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综上所述,本案的问题重点在于征收程序不规范、补偿标准争议以及强制拆除行为的合法性问题。
二、律师介入后通过怎样的努力赢得了纠纷?
首先,制定详细办案计划并迅速启动法律程序。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李丽娜律师和李玉律师听取罗先生的案件详情后,制订了详细的办案计划,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被告街道办实施的强制推平土地及强制清除地上附着物的行为违法。
其次,在庭审对抗中以证据和法理反驳被告抗辩。一是指出被告所说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丈量登记以及罗先生签字的行为不能作为双方签订合法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条件和依据,罗先生在登记表上签字仅代表对土地亩数及地上附着物数量的认可,不代表对征地补偿标准的认可,且双方从未签订书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二是强调征收土地应按照先补偿后交地的原则进行,而被告在丈量登记后不久就推平土地,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应当确认违法。
三、律师如何向有同类困扰的人群给予专业建议?
首先,当面临土地征收拆迁时,一定要确认是否见到合法的征地拆迁文件。如果没有看到相关文件,切勿轻易与征收方达成补偿协议。同时,对于拆迁补偿标准,要仔细研究其合理性。若认为补偿标准不合理,应坚定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轻易妥协。
其次,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要密切关注自己土地上的作物及附着物情况。如果出现像罗先生这种在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且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征收方组织人员强推土地、清除地上附着物的行为,一定要及时保留证据,如拍照、录像等,以便后续维权使用。
再者,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要盲目行动,而应像罗先生一样,尽快寻求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专业的拆迁律师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能够为你制定详细的维权计划,并通过合法的法律程序为你争取应有的权益。
在这里,强烈建议大家在遇到此类情况时一定要找律师,找像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这样专业、有经验的律师团队。他们能够以证据和法理为支撑,有力地反驳征收方的不合理抗辩,为你在复杂的征地拆迁纠纷中保驾护航。
本案律师:
李丽娜律师:2008年取得律师执业证,曾经在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现为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李丽娜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在行政案件、征地拆迁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李丽娜律师法学功底深厚,办案思维缜密,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办案理念。
李玉律师: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专业,2018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后通过律师执业考核,现为专职律师,深入参与诸多征收拆迁及相关民商事案件办理工作,参与办理的案件涉及甘肃、山东、河北、湖南、湖北等多地。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坚持不断深入研究案件、不断钻研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和司法理论,坚守负责、细致、专业、高效的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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