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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律师:房屋征收过程对评估报告毫不知情该如何维权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4-10-21

征地拆迁律师:房屋征收过程对评估报告毫不知情该如何维权?
 
以案说法:马女士二人是甘肃省张家川县某村村民,因高速公路征收项目,其房屋和土地被纳入征收范围并收到《房屋征收评估价格分户报告》。由于对评估机构评选委托毫不知情,马女士二人向张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公开房屋和土地被征收评估的评选委托材料,但该局未作答复。马女士二人称已向某县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申请公开且显示签收,应得到答复。被申请人某城建局称此次申请是重复申请故不予答复,还称评估公司选择经过正常程序且征收评估阶段已公示。京平拆迁律师雷亚律师赵现昭律师指出行政机关应在法定期限内答复信息公开申请,被申请人未答复违法。最终,复议机关确认被申请人行为违法,责令其在法定期限内答复马女士二人的申请。
 
一、本案的问题重点是什么?
 
1、信息公开申请未获答复
 
马女士二人因对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评选委托毫不知情,向张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公开房屋和土地被征收评估的评选委托材料,但该局未做出任何答复。
 
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答复,违反了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的答复期限规定。
 
2、重复申请的争议
 
被申请人某城建局称马女士二人向自己和县政府均申请了信息公开,此次申请是重复申请所以不予答复。但这一说法的合理性存在争议,需要明确在何种情况下构成重复申请以及行政机关以重复申请为由不答复是否合法。
 
3、评估公司选择的程序问题
 
被申请人称评估公司选择经过正常程序且征收评估阶段进行了公示,但申请人对评选委托不知情,这就涉及到评估公司选择程序的透明度和合法性问题,以及公示是否达到了充分告知申请人的效果。
 
二、律师介入后通过怎样的努力赢得了纠纷?
 
首先,指导马女士二人在向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信息公开未得到答复后,向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其次,针对马女士二人称向某县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申请书面公开评选委托材料且已签收应得到答复的情况,律师进行了有力的阐述。
 
再者,针对被申请人某城建局提出的重复申请所以不予答复以及评估公司选择经过正常程序且征收评估阶段进行了公示的说法,律师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反驳。指出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而本案中,被申请人甘肃省张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人马女士二人的信息公开申请,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答复,这是明显违法的行为。
 
综上所述,律师通过准确运用法律规定,有力地反驳了被申请人的观点,从而赢得了这场纠纷。
 
本案律师:
 
雷亚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硕士,业务覆盖征地拆迁、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专业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违法违章建筑拆除补偿、公司企业征收补偿、土地征收、土地征用等案件,对于集体性案件,从宏观把握,分条析理案情涉及的法律关系,通过与当地协商谈判、行政复议、诉讼等方式,解决征地、拆迁和补偿纠纷。
 
赵现昭律师:2005年求学于川蜀大地,毕业于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取得法学硕士学位。2009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完成律师实习后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2013年10月份,加入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拆迁律师团队,专业从事拆迁领域的案件,专心致力于城区改造建设、农村土地拆迁安置、企业征收补偿、“违章建筑”拆迁、行政争议纠纷等方向的法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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