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律师:因项目征收被纳入征收范围评估不合理如何维权?
以案说法:马女士二人是甘肃省某村村民,拥有合法房屋和承包地,因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被纳入征收范围,某县政府为征收实施单位。2020 年马女士二人收到《房屋征收评估价格分户报告》,但对评估委托毫不知情。在京平律师帮助下,她们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评估机构评选委托材料,却收到《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以申请事项属于商业秘密或公开后可能泄露商业秘密为由不予公开。
京平律师雷亚律师、赵现昭律师指出,行政机关应在收到申请书后及时答复并提交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等材料,而某县政府未提交做出《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的证据、依据,属违法。最终,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政府支持了京平律师观点,撤销某县政府做出的《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责令其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马女士二人的信息公开申请重新做出答复。
一、本案的问题重点是什么?
1、征收过程中的评估委托争议
马女士二人的房屋和土地因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被纳入征收范围,收到《房屋征收评估价格分户报告》却对评估委托毫不知情,这引发了对评估程序合法性的质疑。
2、政府信息公开答复问题
马女士二人申请公开评估机构的评选委托材料,某县政府以申请事项属于商业秘密或公开后可能泄露商业秘密为由决定不予公开。
某县政府在做出《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时,未提交做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3、法律适用与行政行为合法性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应在收到申请书后及时答复,并提交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某县政府未做到这一点,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受到质疑。
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政府支持京平拆迁律师观点,撤销某县政府的《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并责令其重新答复,体现了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和纠正。
二、律师介入后通过怎样的努力赢得了纠纷?
首先,马女士二人在京平拆迁律师的帮助下,向甘肃省天水市某县人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评估机构的评选委托材料。当收到《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以申请事项属于商业秘密或公开后可能泄露商业秘密为由决定不予公开时,京平拆迁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后及时答复,并提交做出其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而本案中,被申请人某县政府未提交做出《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的证据、依据,这一行为被认定为违法。
最终,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政府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撤销了某县政府做出的《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并责令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重新做出答复。
本案律师:
雷亚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硕士,业务覆盖征地拆迁、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专业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违法违章建筑拆除补偿、公司企业征收补偿、土地征收、土地征用等案件,对于集体性案件,从宏观把握,分条析理案情涉及的法律关系,通过与当地协商谈判、行政复议、诉讼等方式,解决征地、拆迁和补偿纠纷。
赵现昭律师:2005年求学于川蜀大地,毕业于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取得法学硕士学位。2009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完成律师实习后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2013年10月份,加入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拆迁律师团队,专业从事拆迁领域的案件,专心致力于城区改造建设、农村土地拆迁安置、企业征收补偿、“违章建筑”拆迁、行政争议纠纷等方向的法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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