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疑问

您的位置: 首页 > 拆迁须知 > 拆迁疑问 > 违建强拆律师:合法房屋遭遇违规强拆征收方合法性该如何确定?...

拆迁疑问

违建强拆律师:合法房屋遭遇违规强拆征收方合法性该如何确定?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4-11-01

违建强拆律师:合法房屋遭遇违规强拆征收方合法性该如何确定?
 
以案说法:陈女士在山东省济宁市有一处合法房屋,被列入当地棚户区改造范围。2018年9月12日,陈女士与征收方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但未拿到征收补偿。9月28日,陈女士前夫代其签署《申请交房验收单》,陈女士事前无委托事后无追认。10月3日,住建局拆除陈女士涉案房屋并毁损屋内部分动产。为维护自身权益,陈女士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刘春兴律师鲁金艳律师刘艳玲律师代理维权。律师指出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应在完成补偿安置且获法院批准强制执行裁定后才能拆除,陈女士虽签协议但未实际得到补偿安置,且《申请交房验收单》非本人签字,其对房屋仍享有所有权,住建局强拆行为违法。律师指导陈女士收集证据后起诉,一审法院支持律师观点,住建局不服上诉,二审法院最终也维持原判。
 
一、本案的问题重点是什么?
 
1、强拆行为的合法性
 
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应在完成补偿安置工作后,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获得法院批准强制执行裁定前,行政机关无权直接强拆被征收房屋。
 
陈女士虽签了拆迁补偿协议,但未实际得到拆迁补偿安置,且《申请交房验收单》不是陈女士本人签字,她事前无委托事后无追认,涉案房屋并未实际交付,陈女士对房屋仍享有所有权,住建局强拆行为违法。
 
2、起诉期限问题
 
被告住建局辩称陈女士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但律师指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知道或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一年。陈女士房屋于2018年10月3日被强拆,2019年7月29日起诉,未超过起诉期限。
 
3、补偿安置与房屋交付问题
 
陈女士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未实际得到补偿,房屋交付也存在争议,《申请交房验收单》的有效性成为关键问题,直接影响到住建局强拆行为的合法性判定。
 
二、律师介入后通过怎样的努力赢得了纠纷?
 
首先,全面分析案件情况并制定完备维权策略。律师指出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应在完成补偿安置工作且获得人民法院批准强制执行裁定后,行政机关方可执行强拆。而陈女士虽签了拆迁补偿协议但未实际得到补偿安置,且《申请交房验收单》非陈女士本人签字,她事前无委托事后无追认,所以房屋未实际交付,陈女士仍享有所有权,住建局强拆行为违法。
 
其次,指导陈女士收集相关证据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庭审过程中,针对被告辩称陈女士起诉超过法定期限及不存在强拆行为,律师提出行政机关未告知起诉期限时,起诉期限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一年,陈女士房屋被强拆后于2019年7月29日起诉未超过起诉期限;同时强调陈女士虽签补偿安置协议但未实际得到补偿,《申请交房验收单》无效,住建局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直接强拆房屋属违法。一审法院支持了律师观点,住建局上诉后,二审法院也维持了原判。
 
本案律师:
 
刘春兴律师:博士后,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第23届北京市博士后联谊会常务理事,(美国)法律进化分析学会会员。2000年通过中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取得中国律师资格。专注于生态环境保护、企业拆迁农村房屋拆迁、城镇房屋拆迁、城市更新、违建拆除和土地征收等领域的律师实务。
 
鲁金艳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2019年度北京市海淀区优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执业后代理数千起征地拆迁案件,每年开庭上百次,足迹遍及全国多地法院。专业、负责的精神得到委托人一致认可与好评。多次受邀参加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乡村之声《举案说法》,在栏目中态度严谨、工作认真。
 
刘艳玲律师: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7年开始进入到征地拆迁领域最强团队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从事征地拆迁维权工作。在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商铺拆迁企业征收、养殖场拆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领域积累大量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

点击拨打010-63797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