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疑问

您的位置: 首页 > 拆迁须知 > 拆迁疑问 > 农村土地征收律师:土地征收补偿未谈妥树木遭强制清表怎么办?...

拆迁疑问

农村土地征收律师:土地征收补偿未谈妥树木遭强制清表怎么办?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4-11-11

农村土地征收律师:土地征收补偿未谈妥树木遭强制清表怎么办?
 
以案说法:党先生在河北省唐山市某县某村拥有承包土地并种有树木,因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该地被划入征收范围,但双方未就地面附着物补偿达成一致。2017年,党先生承包地上的树木遭某县政府强制清除,部分国槐树被毁坏,其他树木被移栽。党先生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薛正懿、蔡晓仪和高鹏超律师维权。律师指导党先生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判决确认某县政府强制清除行为违法。党先生提交国家赔偿申请后,某县政府作出不予赔偿决定。
 
党先生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某县政府辩称党先生承包地已征收为国有且其在基本农田种树违法,党先生无权主张评估价之外权利。京平律师提出党先生种植苗圃不违法,其承包地未被征收为国有,且评估时点不合法、报告超有效期。最终法院支持京平律师观点,判决撤销某县政府不予赔偿决定,责令其在六十日内依法对被清除树木评估并提出补偿意见、依法补偿。
 
一、本案的问题重点是什么?
 
1、征收补偿争议
 
党先生与征收方就承包土地上地面附着物(树木)的补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这是引发后续一系列问题的核心矛盾点。
 
2、强制清除行为
 
某县政府在未与党先生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强制清除党先生承包地上的树木,其中10棵国槐树当场被毁坏,其他树木被移栽,该行为的合法性受到质疑。
 
3、国家赔偿决定争议
 
党先生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后,某县政府作出《关于被移栽树木不予赔偿的决定》,这一决定被律师认为严重违法,侵犯了党先生的合法权益,双方在国家赔偿问题上产生重大分歧。
 
4、土地性质及树木合法性争议
 
某县政府辩称党先生的承包地已征收为国有,且党先生在基本农田上种树是违法行为,但京平律师指出党先生种植的是苗圃,发展的是农业,没有违反土地用途,同时指出某县政府若认为违法应按行政处罚法规定进行立案调查等程序,而不能直接认定违法。此外,评估时点不合法,评估报告超过有效期,不能适用于当下,有违公平补偿原则。
 
二、律师介入后通过怎样的努力赢得了纠纷?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薛正懿律师蔡晓仪律师、高鹏超律师代理本案。
 
1、法律程序指导
 
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分析案件详细情况,指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作出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某县政府强制清除党先生承包地上的树木的行为违法。
 
2、针对赔偿决定提起诉讼
 
党先生通过邮寄方式向某县政府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后,某县政府作出《关于被移栽树木不予赔偿的决定》。律师认为该决定严重违法,侵犯了党先生的合法权益,于是帮助党先生依法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请求撤销该决定,判决某县政府赔偿被强制毁坏的10棵国槐树的损失并返还被强制移栽的树木,如不能返还则赔偿树木损失。
 
3、庭审中的有力辩驳
 
在庭审过程中,针对被告某县政府的辩称,京平拆迁律师提出党先生在自己承包土地上种植的是苗圃,发展的是农业,没有违反土地用途,某县政府称党先生违法在基本农田上种植树木没有依据;党先生的承包地并未被征收为国有,而且评估时点不合法,评估报告超过应用有效期,两年前的评估结果不能适用于当下,有违公平补偿原则。
 
综上所述,通过这些努力,京平拆迁律师最终为党先生赢得了纠纷。
 
本案律师:
 
薛正懿律师: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现为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曾在北京市公安局工作多年。
 
蔡晓仪律师: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蔡晓仪律师法学功底扎实,法律应用能力突出,在代理民商事案件的同时,十分重视案例研究,曾参与编写《侵权责任法典型案例实务教程》、《案例民法学·总论》、《案例合同法学》、《债法总则典型案例疏议》、《合同法分则典型案例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条文理解与案例适用》等著作。
 
高鹏超律师:毕业于河北工程大学,毕业于河北工程大学法学专业,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较强的实战能力,其擅长行政诉讼业务。高鹏超律师毕业以后便直接进入到征地拆迁领域的最强团队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从事征地拆迁维权工作,现为专业拆迁律师,参与办理案件30余个。其踏实、严谨的工作态度,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

本网站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点击拨打010-63797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