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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拆迁律师:房屋征收补偿程序不合法上诉被驳回怎么办?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4-11-22

城中村拆迁律师:房屋征收补偿程序不合法上诉被驳回怎么办?
 
以案说法:吕女士,在河南省洛阳市某区拥有合法房屋,因洛阳市某建设项目面临征收,在未与某区政府达成征收补偿协议后,收到了某区政府出具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为维护自身权益,委托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顾冬庆律师王志伟律师晏红霞律师代理维权事宜。
 
庭审双方观点:庭审中,被上诉人某区政府辩称其作出的决定书符合事实、程序合法,与其他拆迁户补偿标准一致,且评估机构选择、评估报告等均合法有效,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而京平拆迁律师则指出某区政府在一审时提供的房屋价值分户评估报告送达照片不真实,未证明送达程序合法,未能保护上诉人复核评估权利,其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缺少事实依据、程序违法,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应纠正。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撤销某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并责令某区政府于判决生效三十日内重新作出补偿决定。
 
一、本案的问题重点是什么?
 
1、关于《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本身的合法性问题
 
事实依据方面:
 
被上诉人某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存在确定房屋装修附属物价值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例如,在评估过程中可能未准确考量相关附属物的实际价值等因素,导致补偿决定在这方面缺乏合理支撑。
 
产权调换方式的补偿信息不明确、不具体,使得该补偿决定在执行层面存在困难,无法有效落实对吕女士的合理补偿,影响了补偿决定的确定力和执行力。
 
还存在遗漏补偿项目的问题,这意味着吕女士可能无法获得应有的全部补偿,损害了其合法权益。
 
程序方面:
 
评估机构选择不合法,这是整个征收补偿程序的重要环节,若评估机构选定不符合规定,后续基于其出具的评估报告所作出的补偿决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就难以保证。
 
某区政府一审提交的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报告不能使用,可能是报告本身存在瑕疵,如评估方法不合理、数据不准确等,进而影响补偿决定的准确性。
 
评估报告送达存在问题,包括某区政府在一审时提供的房屋价值分户评估报告送达照片不真实,且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该评估报告送达程序合法,这严重侵犯了吕女士作为被征收人应有的知情权以及申请复核评估的权利,也使得整个征收补偿决定程序的合法性存疑。
 
2、一审法院判决的合理性问题
 
一审法院驳回了吕女士的诉讼请求,但从后续情况来看,京平拆迁律师指出一审判决存在认定事实错误的情况。例如,未能准确识别某区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过程中存在的上述诸多程序和事实方面的违法问题,导致作出了不利于吕女士的判决结果。
 
3、被上诉人的辩称与实际情况不符问题
 
被上诉人某区政府辩称其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符合案件事实,程序合法,且评估机构选择合法、评估报告合法有效等,但实际上经京平拆迁律师剖析,存在诸多与辩称情况相悖的违法点,如上述提到的评估报告送达不合法、缺乏事实依据等问题,说明被上诉人的辩称并不能真实反映其作出补偿决定的实际合法性状况。
 
二、律师介入后通过怎样的努力赢得了纠纷?
 
1、案件分析与诉讼指导
 
京平拆迁律师在介入后,首先对案件的详细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发现某区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在事实上和程序上均存在违法之处。基于此,律师指导吕女士向洛阳市某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撤销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2、协助上诉及明确上诉理由
 
在一审法院驳回吕女士的诉讼请求后,律师继续为吕女士提供帮助,协助其提起上诉。并且明确提出了一系列上诉理由,包括评估机构选择不合法;某区政府一审提交的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报告不能使用;评估报告送达存在问题;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确定房屋装修附属物价值没有事实依据;产权调换方式的补偿信息不明确、不具体,导致征收补偿决定不具有确定力和执行力;临时安置房没有计算标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存在遗漏补偿项目等。通过这些详尽且关键的上诉理由,全面指出了征收补偿决定存在的诸多问题。
 
3、庭审关键观点阐述
 
在庭审过程中,京平拆迁律师针对被上诉人某区政府的辩称进行有力反驳。指出某区政府在一审时提供的房屋价值分户评估报告送达照片不真实,且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该评估报告送达程序合法,未能充分保护上诉人申请复核评估的权利。从而有力地论证了某区政府据以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缺少事实依据,程序违法,同时也表明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应予纠正。
 
通过以上在案件分析、诉讼指导、协助上诉及明确上诉理由、庭审关键观点阐述等方面的诸多努力,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使得此次纠纷得以胜诉解决,成功撤销了一审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某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并责令某区政府于判决生效三十日内重新作出补偿决定。
 
本案律师:
 
顾冬庆律师:毕业于天津商学院,执业领域主要包括全国各地土地征收维权、房屋拆迁维权、土地权属争议纠纷、农村村委选举纠纷、农村村务公开纠纷、公司法务、婚姻家庭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仲裁等。
 
王志伟律师:2010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自从事律师职业以来就一直专注于征地拆迁业务的学习、研究与实践。多年来,走遍了大部分省份,到城市、村庄为被征拆人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王志伟律师一直坚持以“勤勉、敬业、专注与拼搏”作为自己的执业准则。
 
晏红霞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海淀区政府和社会资本(PPP)专业委员会会员。擅于处理婚姻、继承、工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法律顾问等民商事案件,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盗窃等刑事案件,现就职于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征地拆迁等案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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