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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去过武汉的拆迁户,一定不要瞒报……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0-02-10

  2020年春节,恐怕是全国人民共同度过的最为艰难的一个春节了。首发于武汉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短期内随春运快速扩散至全国各地。在这个特殊时期,有武汉或者湖北其他地区旅行史的人员主动上报、主动自我隔离,将有助于各地区防控工作开展和尽早遏制住疫情。

  近期去过武汉的拆迁户,一定不要瞒报……

  然而,尽管各地卫生防疫部门三令五申,却总有少数人出于侥幸心理,故意隐瞒旅程或病史情况,给其他人带来巨大的感染风险,着实可恨。

  灾难面前,畏惧之心人人皆有,但如果一味地因为恐惧而隐瞒不报,造成的严重后果,却远非个人所能承受。抛开道德层面的谴责不说,这种瞒报行为在给社会带来巨大压力的同时,也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或妨害传染病防治等。

  在此,京平拆迁律师特别提醒广大拆迁户:如果您或者身边的人1月份有武汉或者湖北其他地区的旅行史,或者与确诊病人密切接触过,一定不要瞒报!

  首先,拆迁户一定要知道,上述瞒报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系故意犯罪。

  近期去过武汉的拆迁户,一定不要瞒报……

  什么是故意犯罪?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在这次由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疫情中,通过广播电视介质和网络信息渠道的宣传,病毒能够对人体造成的危害已经广为人知。这时,有过武汉或者湖北其他地区的出差旅行史或潜在感染可能的人员,如果不及时上报出行情况,抱着侥幸的心理,继续在公共场所或者其他地方活动,放任新型冠状病毒传播,就有可能对其他人产生危害,涉嫌故意犯罪。

  什么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上述人员在涉嫌故意犯罪的同时,其行为亦有可能造成疫情的传播,与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行为相类似,因此属于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或妨害传染病防治。

  其次,拆迁户有必要知道,瞒报最常见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在本次疫情中的瞒报行为,大致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本人近期去过武汉或者湖北其他地区,瞒报且致使多人感染的。

  对于这一类人员,目前公安机关大多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涉案人员立案侦查。例如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官方微博@平安光明 2月7日发布警情通报称,2月6日,该局对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李某昌(男,38岁)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近期去过武汉的拆迁户,一定不要瞒报……

  根据央视新闻微博2月5日报道,福建晋江市某村村民张某某从武汉归来后,隐瞒行程参加当地民俗活动及宴会聚餐,致使当地91人居家医学观察,3557名一般接触者实行医学随访并全程管控。

  近期去过武汉的拆迁户,一定不要瞒报……

  本案中,张某某的瞒报行为,致使相当多人受到波及,情节恶劣且严重,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晋江市公安机关已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虽然目前关于张某某的调查和处理结果仍未出炉,但参考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月4日制发的《关于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相关刑事犯罪的紧急通知》,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传播新冠病毒最高可判死刑。相信数以千万计的网友也在关注着这一事件的进展与结果。

  第二种:身边的人近期去过武汉或者湖北其他地区,瞒报且致使多人感染的。

  此种情况主要以瞒报父母、子女、夫妻涉疫经历为主,下述案件的处理方式可以为我们拆迁户提供参考。

  湖北省咸宁市某县实验小学副校长张某夫妇俩曾于1月11日前往武汉并于次日返回当地,数日后其妻发病,张某隐瞒不报,于1月22日为其父大肆操办寿宴,致使将近200人被隔离。

  近期去过武汉的拆迁户,一定不要瞒报……

  张某的瞒报行为,无疑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湖北省咸宁市某县纪委已经发出通报,给予张某开除党籍处分,对其隐瞒疫情、顶风违规操办寿宴、对抗组织调查等问题进行追责问责,并且移交至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对于我们绝大多数拆迁户来说,由于缺乏对法律的认识,个别人可能会因为一时的情面或者恻隐之心和侥幸心理,对身边近期曾去过武汉或者湖北其他地区的人员“睁只眼闭只眼”。殊不知,这种“好心”的背后,潜藏的是让更多人受感染的巨大危机。

  因此,无论从社会道德的角度出发,还是基于安全性和健康性的考虑,亦或者为了严格恪守法律的规定,当身边有这样的“嫌疑人”时,我们拆迁户一定要及时向社区街道反映情况,不要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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