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中规定,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特别提示:
参与庭审旁听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并尽量提前联系开庭律师!
1、开庭:2020年4月13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代理拆迁律师:赵健律师(电话:13466679266)、蔡晓仪律师(电话:18701566002)
地点: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C215法庭
时间:4月13日下午2:00
2、开庭:2020年4月13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案由:撤销行政行为
代理拆迁律师:刘春兴律师(电话:18101281800)
地点: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第2法庭
时间:4月13日下午2:30
3、开庭:2020年4月14日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
案由:房屋拆迁管理(拆迁)行政强制
代理拆迁律师:张爱慧律师(电话:13520405631)、段佳丽律师(电话:17310261895)
地点: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 第2审判庭
时间:4月14日上午9:00
4、开庭:2020年4月16日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案由:行政赔偿
代理拆迁律师:宋金玉律师(电话:18610550968)
地点: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第11审判庭
时间:4月16日上午9:00
5、开庭:2020年4月17日广东省广州铁路运输法院
案由:违法建设行政处理决定
代理拆迁律师:蔡晓仪律师(电话:18701566002)
地点:广州铁路运输法院 第3法庭
时间:4月17日下午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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