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土地管理法》第48条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而且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以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征地补偿标准,有助于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亦有利于实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区片综合地价之后,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以保证征地工作的透明度。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许多地区相继更新、调整并公布了区片综合地价,比如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西省等省份。
近日,又有一省份调整并公布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5月1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出台《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公布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
全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最低标准是:一类地区64000元/亩、二类地区55000元/亩、三类地区47000元/亩、四类地区40000元/亩。各地制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
此外,该《通知》还规定,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参照所在区片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征收集体未利用地参照所在区片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7倍执行。涉及征收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采用宗地地价评估的方式确定。
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地区分类表如下:
我们拆迁户可以对照上面的表格,看看自己家的地值多少钱!
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在2020年1月1日至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期间,各地已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须按新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及时补齐差价。
区片综合地价的更新、调整,关乎每一位拆迁户的切身利益。因此,拆迁户要时刻关注自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区片综合地价的动态,若要详细了解,可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官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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