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中规定,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特别提示
参与庭审旁听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并尽量提前联系开庭律师!
现场开庭
1、开庭:2021年1月4日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案由:行政强制
代理拆迁律师:刘春兴律师(电话:18101281800)
地点: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第16法庭
时间:1月4日上午9:00
2、开庭:2021年1月4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补偿决定
代理拆迁律师:王新亮律师(电话:15901338972)
地点: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27法庭
时间:1月4日上午9:30
3、开庭:2021年1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行政强拆
代理拆迁律师:王立江律师(电话:18800003178)
地点: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29审判庭
时间:1月5日上午9:00
4、开庭:2021年1月5日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案由:国家赔偿
代理拆迁律师:桑兆玉律师(电话:13716277642)
地点: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第7审判庭
时间:1月5日上午9:00
5、开庭:2021年1月6日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
案由:行政赔偿
代理拆迁律师:刘春兴律师(电话:18101281800)
地点: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 第1法庭
时间:1月6日上午9:00
6、开庭:2021年1月6日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案由:侵权责任纠纷
代理拆迁律师:刘宏国律师(电话:13910966785)
地点: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第7法庭
时间:1月6日上午9:00
7、开庭:2021年1月8日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案由:拆迁裁决
代理拆迁律师:王新亮律师(电话:15901338972)
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第12法庭
时间:1月8日下午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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