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中规定,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特别提示:
参与庭审旁听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并尽量提前联系开庭律师!
现场开庭
1、开庭:2021年12月28日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案件:不履行接处警职责及行政复议
代理律师:叶方荣律师(电话:13811565096)
地点: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第10法庭
时间:12月28日下午3:00
2、开庭:2021年12月30日河南省驻马店市新蔡县人民法院
案由:合同纠纷
代理律师:库纳鑫律师(电话:18500858280)
地点:驻马店市新蔡县人民法院 第7审判庭
时间:12月30日下午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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