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中规定,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特别提示:
参与庭审旁听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并尽量提前联系开庭律师!
现场开庭
1、开庭:2022年1月17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行政复议
代理律师:胡晓伟律师(电话:18811069641)
地点: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9法庭
时间:1月17日上午9:30
2、开庭:2022年1月19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案由:行政赔偿
代理律师:李霞律师(电话:13520136072)、蔡晓仪律师(电话:18701566002)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第9审判庭
时间:1月19日上午9:00
3、开庭:2022年1月20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案由:违法建筑认定
代理律师:李霞律师(电话:13520136072)、蔡晓仪律师(电话:18701566002)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第9审判庭
时间:1月20日上午9:00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