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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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征收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本村未成年人可以获得集体土地征收赔偿款吗?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1-06-10

  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经常有农民朋友们咨询外嫁女、上门女婿、未成年人等群体是否可以分配补偿款?可见,大家对征收补偿款的分配对象不甚了解,在往期文章中京平拆迁律师已经解读过外嫁女是否可以获得补偿款的问题,那么今天京平拆迁律师带您详细了解一下村集体中的未成年人是否可以获得土地征收补偿款?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本村未成年人可以获得集体土地征收赔偿款吗?

 

  一、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对象首先,我们先来看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可见,分配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前提是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那么取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条件是什么?未成年人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吗?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本村未成年人可以获得集体土地征收赔偿款吗?

 

  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方式从概念上来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属于一种身份权、成员权,具体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对集体经济组织所享有的权利。在集体土地征收中,该权利表现为获取征地补偿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原始取得,二是加入取得。其中原始取得的主要表现形式就是出生,所以如果未成年人在该村集体出生,并且其父母双方或者一方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那么该名未成年人原始取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从立法层面上来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界定国家尚无统一标准,但是部分省市出台过地方性法规、规章,可供参考。如江苏省海门市政府 2013 年出台《海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办法(试行)》中明确提到户口在本村并且居住在本村与因国家移民政策迁入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除此之外,近日四川省高院发布了一起某村侵害未成年人的集体经济成员权益纠纷案,该案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未成年的王某以“空挂户”为由,不予分配土地征收补偿款,后王某诉至人民法院,法院认定原告王某户籍在本村,并且居住在本村,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分配征收补偿款。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本村未成年人可以获得集体土地征收赔偿款吗?

 

  综上所述,在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上,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村民,无论男女老少,都平等的享有分配权。如果您未来在征收拆迁过程中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可咨询专业拆迁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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