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律师:黄群雁律师
京平拆迁律师案例分析:河南信阳旧城改造违法强拆维权案件。河南省信阳市某区的霍先生,在该地合法拥有一处房屋,因老城区实施城市建设更新需要被纳入了征收范围。但拆迁方始终没有出示任何正式征收决定的公文及补偿方案的书面文件,且未经法定征收程序就采取非法断水、断电、断路的方式,逼迫霍先生搬离。
2022年初,霍先生收到住建局做出的《危险房屋告知书》,才得知住建局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了危房鉴定,并做出了危房拆除决定书。街道办要求霍先生在当天搬离房屋并腾空房屋,但霍先生未按要求搬离。15天后,霍先生的房屋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被不明人员强制拆除。
为维护自身权益,霍先生委托京平拆迁律师黄群雁律师代理了这起强拆案件。经调查取证,京平拆迁律师认为住建局对霍先生房屋做出的危房认定以及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中存在严重的程序违法。在法庭辩论阶段,住建局辩称其未参与对霍先生房屋的拆除工作,但法院认为住建局是强拆霍先生房屋的主体,且强拆行为发生之时,尚在霍先生可以对《危房强制拆除决定书》提出异议申请复议或提出诉讼的时间范围内,严重损害了霍先生的合法权益。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在本案中,京平拆迁律师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努力为当事人赢得纠纷:
调查取证:黄群雁律师启动了调查程序,按照时间顺序梳理了相关事件,并进一步收集证据。
提起诉讼:黄群雁律师认为住建局对霍先生房屋做出的危房认定以及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中存在严重的程序违法,于是指导霍先生对住建局提起了行政诉讼。
法庭辩论:在法庭辩论阶段,黄群雁律师通过充分的证据和法律依据,证明了住建局的强拆行为违法,成功为当事人赢得了纠纷。
总之,拆迁律师通过调查取证、提起诉讼和法庭辩论等一系列努力,为当事人赢得了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本案中,京平拆迁律师利用了以下证据和法律依据:
证据:根据《征收决定》等数个在案证据,街道办作为征收实施单位与该房屋的强制拆除具有关联性,且原告已经穷尽了举证责任、被告街道办在庭审中认可参与了强拆行为。
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的有关程序规定,以及《征收决定》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并予以公告。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街道办强制拆除温桂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行为违法。在拆迁维权过程中,证据的收集和法律依据的运用是至关重要的,如果你遇到类似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帮助。
在本案中,京平拆迁律师主要利用了以下证据和法律依据:
证据:律师通过调查取证,收集了相关事件的时间顺序和证据材料,包括《致XX安置区居民的一封信》、《危险房屋告知书》、危房拆除决定书等,用以证明征收方在未经法定征收程序的情况下,对霍先生的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在本案中,律师通过充分的调查取证和准备,帮助当事人提起诉讼,并在法庭辩论中指出住建局的行政行为存在程序违法,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强拆行为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本案中,如果没有拆迁律师的介入案件发展是怎样的:
在本案中,由于拆迁方没有发布正式的征收决定和补偿方案,且在未经法定征收程序的情况下,对霍先生采取了非法断水、断电、断路的方式,逼迫其搬离。此外,住建局在未经霍先生同意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了危房鉴定,并做出了危房拆除决定书,在霍先生还在犹豫对危房认定提出异议时,房屋就被强制拆除。这些行为严重侵害了霍先生的合法权益。
如果没有拆迁律师的介入,霍先生可能会面临更加困难的维权局面。在这种情况下,律师通过调查取证,梳理了案件相关事件,并指导霍先生对住建局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强制违法拆除房屋及设施行为违法。最终,法院支持了律师和霍先生的诉请,判决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在本案中,有拆迁律师的作用:
调查取证:黄群雁律师启动了调查程序,按照时间顺序梳理了相关事件,收集了证据,为后续的诉讼提供了有力支持。
提起诉讼:在黄群雁律师的指导下,霍先生对住建局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违法。
法庭辩论:在法庭辩论阶段,黄群雁律师代表霍先生进行了充分的辩论,针对住建局的辩解进行了有力反驳,最终成功地让法院判决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总之,在这起案例中,黄群雁律师通过调查取证、提起诉讼和法庭辩论等方式,为霍先生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支持,最终成功地维护了霍先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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