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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市拆迁律师胜诉案例分析:吉林门面房拆迁因补偿不合理纠纷案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4-09-19

门市拆迁律师胜诉案例分析:吉林门面房拆迁因补偿不合理纠纷案。在吉林省白山市,王先生和孙女士原本过着平静的生活,然而,一场房屋征收却打破了这份宁静。他们的门面房被纳入棚户区改造和危楼拆迁范围,本以为积极配合便能换来合理补偿,却未料遭遇征收方的种种不合理对待。从补偿范围的争议到征收方的拖延与反复,王先生夫妻在拆迁的漩涡中苦苦挣扎,身心俱疲。但他们没有放弃,最终的选择为他们带来了希望的曙光。
 
一、案例初始情况
 
王先生和孙女士家住吉林省白山市,拥有两处房屋用于生活居住和经营粮油店等,房屋均依法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经营店面也办理了营业执照和纳税手续。2015 年底,当地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将他们的门面房纳入拆迁范围。拆迁过程中,王先生夫妻积极配合协商,但征收方压低补偿,不按商业用房标准补偿,且补偿范围说法不一。王先生拒绝签署安置拆迁补偿协议后,征收方搁置补偿事宜,直到 2018 年 9 月才作出评估报告和征收补偿决定。王先生自行复核评估报告效果不佳,对征收补偿决定提起诉讼后,征收方又自行撤销补偿决定。一年后再次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让王先生身心俱疲。
 
二、委托京平律师后的案件走向
 
充分准备:京平律师事务所的吴国强律师律师接受委托后,与当事人充分沟通,了解案件情况,查看材料,收集固定证据,查询法律规定和检索案例,分析利弊后果断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区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并承担诉讼费用。
 
庭上较量:面对区政府提交的近 20 份证据,两位律师从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证明目的四方面逐一反驳,并从评估时点、评估报告遗漏空地及院落、未针对安置房评估、补偿决定限制补偿方式选择权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补偿决定作出程序违法等五大方面指出征收补偿决定的违法之处。
 
一审挫折与上诉胜利:一审法院忽视补偿决定违法之处,驳回王先生诉讼请求。两位律师理智上诉至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高院采纳律师观点,撤销一审判决和区政府征收补偿决定,责令区政府重新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三、律师专业意见和建议
 
专业意见:
 
被征收人在收到征收补偿决定时,应判断其合法性。首先看房屋征收决定是否合法有效,它是征收补偿决定的前置程序。若征收方未作出征收决定或不合法,征收补偿决定便缺乏基础。
 
评估报告要依法作出并有效送达被征收人。评估对象应全面客观,不得遗漏虚构,评估方法正确。
 
征收补偿决定内容要合法,房屋基本情况认定清楚,补偿内容全面。
 
建议:当面临拆迁补偿纠纷时,当事人往往难以凭借自身力量有效维护权益。正如本案中的王先生,自行摸索不仅效果不佳,还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专业的拆迁律师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问题,从法律角度为当事人提供有力支持。遇到同类困扰的当事人一定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而京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以专业、负责的态度,在拆迁领域积累了众多成功案例,能够为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帮助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
 
本案律师:
 
吴国强律师: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资深行政诉讼与拆迁律师,京平律师事务所2017年度客户调查问卷回访满意度第一。在律师所组织的2017、2018、2019年度评选中,连续三年获评“京平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誉,执业至今,十七年法律服务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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