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拆迁补偿胜诉案例:房屋面临征收申请信息公开被驳回维权案件
在征收拆迁的复杂领域中,被拆迁人的权益保障往往面临诸多挑战。陈先生,这位来自贵州省铜川市某村的村民,在房屋遭遇征收的过程中,经历了重重波折。然而,令人振奋的是,在专业法律力量的介入下,案件峰回路转。
最终,法院支持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观点,判决撤销贵州省人民政府作出的不合理复议决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案例起始:征收阴影下的权益困境
陈先生作为贵州省铜川市某村村民,平静生活因房屋面临征收被打破。为确认征收合法性,2019年10月25日,陈先生向贵州省自然资源厅书面申请公开房屋所在地被征为国有的批准文件。一个月后得知,贵州省人民政府作出《XXX号批复》。
针对此批复,陈先生于12月12日申请复议,2020年1月19日收到维持批复的复议决定。8月18日,又收到第二份复议决定,该决定以《XXX号批复》不涉及陈先生承包地、宅基地,其无利害关系为由,驳回复议申请。但陈先生房屋所占集体土地确在批复范围内,其合法权益明显受到侵害,维权迫在眉睫。
二、办案经过:专业引领,证据为剑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杜红梅律师、刘丽薇律师介入后,深入梳理案件脉络。为证明陈先生与《XXX号批复》有利害关系,律师团队首先核实陈先生集体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其通过与同村村民互换承包地修建房屋的事实。
在收集证据方面,律师们仔细查阅相关土地流转协议、村委会证明等资料,明确陈先生对房屋所占土地的实际使用情况。同时,精准锁定贵州省人民政府认可房屋在《XXX号批复》范围内这一关键信息,形成完整证据链条,有力回击政府以土地流转手续缺失否认陈先生利害关系的观点。
三、庭审结果:正义伸张,胜诉凯旋
法庭上,律师凭借扎实证据与专业论证据理力争。指出陈先生作为集体组织成员,实际使用土地建房且房屋在批复范围内,依法具备行政复议申请人主体资格。贵州省人民政府驳回其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
最终,法院高度认可京平律师观点,判决撤销贵州省人民政府2020年8月18日作出的第二份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并责令其就陈先生行政复议申请依法重新作出行政行为。陈先生成功维权,取得阶段性胜利。
四、专业意见与建议
从本案来看,拆迁过程中行政机关可能基于各种原因作出侵害被拆迁人权益的决定。当面临此类情况时,当事人务必保持冷静,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在收集证据方面,要注重保存各类与土地、房屋相关的原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承包合同、建房审批文件、房屋产权证明、与行政机关沟通的记录等。这些证据将成为维权的有力武器。
在此,特别建议有同类困扰的当事人,拆迁维权之路充满荆棘,专业律师的介入至关重要。京平律师事务所专注于拆迁领域,拥有丰富经验与专业团队。
像本案中,京平律师精准把握案件关键,巧妙收集证据,据理力争,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遇到拆迁难题,选择京平律师,就是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增添一份坚实保障,让专业力量助力您在维权道路上披荆斩棘,走向胜利。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