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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平拆迁律师薛正懿:以专业的法律服务帮助当事人依法维权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8-02-08

  专访薛正懿律师之前,曾与薛律师通过一次电话,电话那头的声音很是温和。记者来到京平拆迁律师事务所拜访薛律师时,在门外见他正在办公室里接电话,语气还是一如既往的温和,面带笑意。

  薛律师是个强壮、结实的男人,跟他面对面交谈时,给人的印象是精神饱满,而又稳重富有亲和力。

  在办公室里,薛正懿为记者讲述了他成长为一名资深拆迁律师的心路历程。

  从警察到拆迁律师,他经历了怎样的心路

  薛正懿律师曾在市公安局工作多年,在公安局工作时表现认真努力,多次获得嘉奖。在他看来,行政机关有着成熟稳定的工作体系和严格正规的办事流程,在公安机关的近五年历练,让他各方面素质都得到了提升。

  他在公安局工作时,也时常接触到各种各样的律师,当时他就觉得律师是一个极具灵活性、专业性的职业。

  薛正懿有自己的一套规划。比如说他觉得人生中有条条大路,不同的路会有不同的风景,人生就应该有不同的尝试,尤其是那些对人的素质能力要求高、能让人学到更多东西的领域。在这种心态指引下,他辞职改行做了律师。

  刚转行的时候,薛正懿是从基础的民事领域入手,代理过婚姻案件、继承案件、劳动争议案件、房产纠纷案件等,也曾介入过上市、融资、并购等非诉业务。

  后来,他开始专注于诉讼案件,并越来越关注行政诉讼案件。他说:“行政诉讼是律师业务很重要的一块领域,行政诉讼用老百姓的话来讲就是‘民告官’。‘民告官’这种说法其实是一种表象认识,实际上,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机关和普通公民之间行政争议的诉讼程序。这是一种非常强调专业性、也非常有挑战性的业务领域,我最终选择了这个方向。”

  他补充道:“当时我还在另一家律所工作,所里接到一个关于行政诉讼的案子,我和同事都觉得十分新鲜,都在想,这样的案子能不能打呀,律师能最终帮到当事人吗?刚接触这样的案子,深感隔行如隔山,能不能打好这样的官司,我心里还是没谱的。”

  为了处理好案件,薛正懿向在行政诉讼领域工作多年的律师多方请教。他最终发现,律师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大有可为。我国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有大量关于建设领域、房地产开发方面的冲突和纠纷,这个领域需要专业拆迁律师来给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和引导。它不同于传统的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案件,这个领域需要律师具有特定的专业知识,又需要具有丰富的相关经验。

  最终,薛正懿律师选择了这个方向——以行政诉讼为主的拆迁法律服务。

  因为有志于从事拆迁法律服务,薛正懿进入专门承接拆迁法律纠纷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薛正懿说:“京平拆迁律师事务所一贯要求代理拆迁律师知识储备必须做到专业性和全面性。专业性是指律所要求我们每个律师和律师助理,要熟练、准确掌握与拆迁业务有关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等方面的法律专业知识。全面性是指律所还要求我们要能掌握与拆迁有关的非法律专业知识。比如要求大家应该掌握涉及不动产评估、资产评估、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环境影响评价、投资立项审批、危房鉴定、土地储备整理、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政府信息公开、招标投标、不动产登记、公证见证、财务会计、工商登记、森林资源保护、畜牧业、海域使用等等领域的相应基础知识。具备了以上知识,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遇有相关的专业问题,才能做到有看法、有办法。此外,为了提升大家的办案技能,律所还会定期组织专业知识讲座和模拟法庭训练,全面提升大家的诉讼技能。遇有疑难案件,律所会组织大家以集体讨论的形式分析案件、确定方案,做到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力争做到案无疑点、难亦有策。在这样一个有良好氛围的团体中进行学习和工作,我感觉自己作为一名行政诉讼专业律师的工作技能得到了全面的提高。”

  以专业的法律服务帮助当事人依法维权

  访谈过程中,薛律师表示对于自己办理过的两个案件感触颇深。

  第一个案件中,薛律师认为当事人收到的房屋评估报告有误,房屋实际用途本应该是商业用途,评估报告中却认定为住宅。而一般情况下,商业用房价值其比同类型的住宅的价值要高,这显然会严重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薛律师发现这一问题后,就代表当事人向评估公司申请复核评估。评估公司经过审查后支持了这一观点,房屋被认定成了商业用途。仅此一项,就给当事人增加了100多万元补偿金额。

  第二个案件中,A公司在租赁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面临征收。土地的出租人提起了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A公司拆除房屋、腾退土地。一审判决支持了对方的诉请。A公司在败诉之后,委托了京平拆迁律师事务所的赵健律师和薛正懿律师代理此案。两位律师在二审过程中,对于这一涉及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复杂案件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准备,并详细的向法庭论述了对方的诉请违背了相关的司法原则和法律规定。二审判决撤销了一审判决中对于A公司的不利部分,维护了A公司的合法权益。

  薛正懿律师认为,这两个案件说明,办案过程中只有在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的认识、对于相关问题进行专业分析的基础上才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大的帮助。

  依法拆迁也能保护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权益

  薛正懿律师认为:“从一个全面的角度来看,律师、拆迁户、相关的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大家都是行政诉讼---这个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一环。在这个机制里,实现所有主体利益最大化的选择,就是所有的单位和个人都依法行事。有一些拆迁工作人员,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实施拆迁工作,侵害了拆迁户的合法权益,但是最终也被追究法律责任。对于拆迁办来讲,依法拆迁不是麻烦或者障碍,而是一种保障。完全不顾法律的拆迁工作,就像一辆没有刹车而又高速行驶的汽车,其必然面临高度的危险。所以,我们认为行政诉讼是社会矛盾的减压阀,依法拆迁不但有利于保护拆迁户,也有利于保护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律师感言

  “2014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这是自1989年行政诉讼法通过后的首次修改。行政诉讼法自实施以来,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公民权利意识、法律意识的增强,以及行政诉讼案件的逐渐增多,行政诉讼法在实施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新的难题和挑战。这次修改行政诉讼法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行政诉讼中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比较突出的问题。”

  “我个人认为此次修改法律,对于一名行政诉讼律师来讲有两方面的意义。第一、未来很长的时间可能都有相当数量的行政诉讼案件,因此律师有发挥自己价值的空间、第二、法律的修改内容体现出了对于公民权的尊重和保护,作为一名行政诉讼律师也可以享受到其中的便利,可以有更多的精力集中于法律业务本身,从而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我希望自己能够做好一名专业的行政诉讼律师,为维护公民权利、建设法治国家,尽微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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