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年农村房屋拆迁越来越多,而且越来越多的农民,对拆迁的看法,也从以前的抵触,转变为盼望,希望自己的墙上也能画个圈,写个“拆”字。
但是,近日河北省某村城中村改造中,拆迁补偿政策的变化,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原因不仅仅是一块普通住宅用地,相当于300平米的拆迁安置房和40万的补偿款。另外,“二子一宅”还将分配600平米的安置房,外加双份过渡费。这个消息让不少农民感到,儿子越多,补偿越多。
事实上,随着乡村振兴政策的不断实施,大多数农村将迎来较大的变革。在这个问题上,国家提出的“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要编尽编”的要求,可以明显地感觉到,许多农村离拆迁规划其实并不遥远。但对农民影响最大的方面,仍然是拆迁补偿。
尽管各地的拆迁补偿标准略有差别,但真的是儿子越多,拆迁补偿越多?
当前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纯粹的货币补偿,即只要钱、不要房。另外一种是安置补偿,也就是说,既给安置住房,也给部分资金补偿。但是无论哪种拆迁补偿方式,都是通过综合考虑宅基地面积、农房种类、地上附着物的价值、室内装修水平等因素,得出拆迁补偿的最终结果。所以,仅从儿子的数量判断补偿的多少,还是有些片面。
同时,即使我们以儿子的数目来考虑,这也不容易,因为我们要考虑一个重要因素,即儿子有没有完成分户和自己的宅基地。假如是,那么安置房的补偿面积,可以拿两份或多份。而若不是,且全家人共用一处宅基地,那么就是一份补偿金分两份多分花,即便多得一套或两套不能过户的安置房,也难以解决子女的婚姻压力。
总的说来,儿子多了,拆迁的时候也不一定补偿款越多,而儿子的数目若超过两个,也显得不划算。然而,在保证农民“户有所居”的问题上,保障农民的现有居住需求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