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基本上每家每户都是有归属于自个儿的院子,院子不大不小,小的院子一般只有供车子的放置,而大的院子里也会有菜园,农民会在自个儿的院子里种上许许多多花果,甚至还会有瓜果蔬菜,这种院子大部分都是农民在房屋的周围进行改扩建的,使用的土地一般全是房屋周围的荒地或是是自个儿的田地,那麼在确定宅基地的时候,院子的总面积是不是也会被视作宅基地?
一、院子是不是归属于农村宅基地纷争
实际上国家有关于这一方面的对于政策和规定,依据农民院子的总面积将分为二种情况。
第一种状况是农民的院子比住房面积小或是和住房面积差不多,由于乡村其生产方式与生活条件的特殊性,因此他们的房屋大多数为平房而院子也归属于房屋的衍生部分。
院子中的土地做为住房的附属品,和农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农民会在院子里晾晒农作物,或是是放一些农用器械,这促使院子和住房是离不开的。
可是在国家要求中,住房使用的土地属于建筑用地,而院子的土地归属于公共用地,这两种土地在土地确权的情况下并不是一种所有权。因此国家以便确保农民的权益,特意规定只需农民的院子所占有的土地面积低于或是是相当于住房所占的土地面积,那麼就可以确定为农村宅基地。
可是这个面积并并非只轻信农民自个儿所报的面积,往往是要通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考察精确测量后得出來的精确面积做为根据。
二、对于院子面积过大时的处理
而第二种状况就是农民的院子所占有的土地面积要比房屋占有的土地面积还要大,那麼这种的情况在确定登记备案的情况下只有确定和房屋所占土地面积相同的院子部分,而多出的部分则无法算在农村宅基地中。之所以这种要求是以便确保农村宅基地确认的公平性,要不然也会有许许多多农民聪明反被聪明误,以便可以取得更多的宅基地而盲目的扩大院子。
在确认完农村宅基地后,院子超出范围的部分农民要自觉的完成折除,这主要是因为超出范围的面积归属于公用用地,而在公用用地上盖院子,则侵害了整体利益,这样的形为是违反规定的。
因此在农村宅基地确定之时,院子会依照国家要求的面积算在内,并不会存在占多少便是多少的状况,所以农民无须担忧其中有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