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发布的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土地改革要坚持18亿亩耕地红线,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科学划定各类空间控制边界,严格实施土地使用控制。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禁非法占用耕地,违反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进一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
土地改革是今年主要工作重点。土地改革是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提高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率的一种途径。随着土地确认工作的完成,农民还将获得相关的土地确认证书和房地产登记证书。随后,农村土地改革是合理利用资源,恢复一定年限的废弃土地,转让给其他农民。土地改革围绕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展开,宅基地作为土地的特殊存在,也是土地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宅基地改革应严格按照《宅基地管理办法》有序进行。
宅基地改革要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标准,按照《宅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工作。然而,农村地区仍有许多历史问题需要解决,特别是一户多房的情况非常普遍,超面积建设屡禁不止。有的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直接开始建新房,严重违反了《宅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
一户多宅。
要说历史遗留的问题,自然是一户多宅的问题,因为以前农村贫富差距很大,富裕家庭有很多房子,宅基地很大。所以现在实行一户一宅标准,难免会涉及到这些富裕家庭。在新修订的《宅基地管理办法》中,国家明确指出,这些超出一户一宅标准的房屋要么由农民自愿退出,有关部门统一拆除,给予农民一定的补贴,要么由农民支付,每年可以继续使用超出范围的宅基地。然而,付费使用尚未在许多地区实施,主要是让农民自愿退出,统一拆除超标房屋。
超面积建设。
除多处房屋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外,还有超面积建房。根据《土地管理法》,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房屋建设面积标准。比如广西四口之家可以建100平米的房子,不得超出规定范围。超出规定范围的建设,这类房屋的超出部分将面临拆除。就法律而言,这属于违章建筑。
老房子要拆了才能确认新房的权利。
如今许多人的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对于农村建房还是为所欲为,想建就建。根据《宅基地管理办法》,农村房屋建设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使房屋能够成功取得确认权并颁发证书。尤其是老房子要拆了才能建新房子,或者已经建新房子,老房子要拆除,新房子才能确认证书!否则,新房无法获得审批和确认。那么这种无法确认的房屋也将被拆除。
现在建房还能确认吗?
这是一个很常见的问题,建房还是可以确认的。前提是房屋符合《宅基地管理办法》中的一户一宅,在建房前已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这样的房子可以到有关部门确认,并取得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不仅现在建房可以确认,以后建房还可以确认。这是国家的长期政策,只是为了保证农民的生活质量,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