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改造拆迁律师案情分析:女儿私签拆迁补偿,京平律师讨公道
本案前因:郑某龙在福建省泉州市某区的合法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2020年7月,其女儿郑某红瞒着他与街道办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领取200多万补偿款,郑某龙得知后与街道办协商无果,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并选择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刘春兴律师、施斌律师代理维权。
本案经过:郑某龙在京平律师指导下,以街道办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区法院确认补偿协议无效,但区法院认为补偿协议有效。郑某龙向市中院提起上诉,京平律师针对街道办的辩解进行有力回击。
本案后果:法院最终采纳了京平律师的意见,确认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一、结合本案,律师最终达成胜诉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1、京平律师的专业指导和有力辩护:深入研究案情,制定完整维权计划,在庭审中针对街道办的辩解进行有力回击。
2、明确签约主体资格问题:郑某红既非房屋所有人,也非有权处分人,且未取得房屋所有人授权,事后也未被追认或取得房屋所有权,无权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3、指出街道办的重大违法行为:街道办在签订协议时未认真核实房屋权属情况及签订人的主体资格。
二、结合本案,律师如何向当事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1、对于郑某龙这类面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被无权处分人签署的当事人:
及时采取法律行动:在发现自身权益受损后,应尽快寻求法律帮助,避免拖延导致证据灭失或错过法定时效。
坚定维权信念:即便一审结果不利,也不应轻易放弃,应相信法律的公正性,坚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注重证据收集:保存好能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与女儿关系以及与街道办沟通协商过程等相关的证据,为诉讼提供有力支持。
2、对于面临类似拆迁情况的当事人:
明晰产权:在拆迁前,确保房屋产权清晰,避免因产权不明导致后续纠纷。
关注拆迁程序:了解拆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拆迁方的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不合规之处及时提出异议。
慎重选择代理人:若需要他人代理处理拆迁事宜,务必确保代理人有合法授权,并充分了解代理权限和范围。
加强与拆迁方的沟通:在拆迁过程中,保持理性、积极的沟通,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但同时也要警惕可能存在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