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拆迁律师案情分析:冷藏厂遭违规拆除,京平律师力挽狂澜
本案前因:日照市某冷藏厂系个人经营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取得了土地使用证手续并进行建设经营。2019年6月3日,区管委会向冷藏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一千多平米房屋和厂房等建筑没规划手续是违章建筑。
本案经过:经老客户介绍,冷藏厂法定代表人找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赵健律师、刘大伟律师。律师认为冷藏厂大部分属合法建设,并非违法建设,区管委会是以拆除违法建设为手段达到拆迁目的。冷藏厂在律师指导下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区管委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法院对2001年开始建设的用于办公的二层楼房及2013年4月建设的东、西平房将近一千平米以未取得规划许可擅自建设属于违章建筑的方式予以决定拆除是否合法进行审理。
本案后果:法院支持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撤销被告日照市某区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6月3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关于责令冷藏厂拆除相关建筑的行政处罚决定,为客户挽回巨大经济损失。冷藏厂避免了因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而被无偿拆除的损失,得以在可能的后续征收中获得相应补偿。
一、结合本案,律师最终达成胜诉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律师的专业判断:京平律师认为冷藏厂大部分属于合法建设,并非违法建设,指出区管委会以拆除违法建设为手段达到拆迁目的,明确指出这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条,指出行政处罚应符合比例原则的合目的性、适当性和损害最小的要求,从而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合理的建设情况:虽然部分建筑的建筑面积超过审批,但均在合法用地范围内,且具有合理用途,如办公、职工宿舍和材料库,且已使用多年未被处罚或处理。办公楼房在企业设立之初就已建设,东、西两侧平房也是为了实际需要而建,这些都表明其建设具有合理性。
法院的公正审理: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依法撤销了不合理的行政处罚决定。这体现了司法的公正,能够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正确的判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结合本案,律师如何向当事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首先,对于当事冷藏厂来说,此次胜诉是一个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但并非终点。尽管法院撤销了本次的行政处罚决定,但仍需保持警惕,因为区管委会可能会采取其他手段来推进其拆迁目标。
建议冷藏厂:
继续收集和整理与自身建设合法性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证、招商引资相关文件、历年的经营许可等,以备后续可能的纠纷。如果有当时招商引资时关于建设许可的相关承诺或文件,应妥善保存。
密切关注区管委会的后续动作,与律师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做出应对策略。若发现有新的行政行为指向冷藏厂的建筑,应迅速咨询律师意见。利用这次胜诉的机会,积极与区管委会进行协商,争取在拆迁补偿方面达成合理的协议。可以参考同地区类似企业的补偿标准,提出合理的诉求。
对于类似情况的其他企业或当事人,以下是一些通用的建议:
在面临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时,不要轻易妥协,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仔细分析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有的企业在收到处罚通知后,未认真对待,导致错失了维权的最佳时机。
注重证据的保存,日常经营中的各类文件、许可、合同等都可能成为关键证据。像一些企业由于疏于管理文件,在关键时刻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证明自身的合法权益。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土地、规划、拆迁等方面的规定,做到心中有数。有的当事人对《行政强制法》等重要法律一无所知,导致在维权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
本案律师:
赵健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京平律所主任律师,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第十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征收拆迁法律服务研究会主任、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副主任、第四届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副会长、第四届北京市海淀区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特邀人民调解员、中国政法大学学生职业发展导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所主任,执业证号:11101200810787085。
刘大伟律师:毕业于哈尔滨工程大学,法学毕业后一直从事律师业的法律工作,刘律师在建设工程类案件中处理过涉案工程款近1.8亿的案件具体承办;在多类、多人刑事辩护案件中以超过百分之八十的比例为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多年执业积累的全面的律师业务能力,使刘律师在征地拆迁业务领域具备了更有效的办案思维和办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