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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律师案情分析:农村征地十年无补偿,京平律师打破僵局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4-08-09

农村拆迁律师案情分析:农村征地十年无补偿,京平律师打破僵局
 
本案前因:芈先生是河南省安阳市某区村民,其土地在 2007 年被批准用于道路拓宽建设项目征地。2008 年政府展开征地工作,但村民未见过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019 年区政府发布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补偿方案与芈先生心理预期差距大,双方未达成一致。2020 年,区自然资源局对芈先生作出责令限期交出土地告知书。
 
本案经过:芈先生未领取补偿款,并在收到责令文书后,寻求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孙清泉律师的帮助。京平律师了解案情并制定诉讼方案。律师指出区自然规划局虽有责令行政职权,但征收行为应满足合法程序,否则违法。法院审理查明双方多年未达成一致,芈先生利益受损。
 
本案后果:法院支持律师提出的异议理由,判决撤销区自然规划局责令限期交出土地的决定。芈先生的权益得到法律保护,长达十年的维权之路胜利,行政纠纷解决。
 
一、结合本案,律师最终达成胜诉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律师的专业能力:
 
京平拆迁律师通过专业的调查取证和严谨的法律规范审查,找出了行政机关在土地征收方案及实施征收行为时存在的漏洞。从各个角度思考案件切入点,明确区自然规划局虽有责令行政职权,但权力行使应满足合法征收程序规范。对区自然资源局的征收行为合法性提出多方面质疑,并对照法条依据精准指出程序违法事实。
 
行政机关的程序违法:
 
政府在 2008 年展开征地工作,但村民未见过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安置补偿方案长时间未公布。区自然规划局未能拿出芈先生土地纳入征收范围的正式批文,也没有合法有效的证据证明其土地征收程序合法。区自然资源局在不满足合法征收程序的条件下作出责令限期交出土地的行政决定。
 
法院的公正审理: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芈先生与区自然资源局多年来的“纠葛”,以及双方未达成一致和芈先生利益受损的事实。支持了律师提出的异议理由,判决撤销区自然规划局责令限期交出土地的决定。
 
二、结合本案,律师如何向当事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芈先生遭遇了长达十余年的土地征收纠纷,面临着区自然资源局的不合理补偿和责令交地的压力。
 
首先,从程序合法性来看,行政机关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严重的问题。十年后才公布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且在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就发出责令交地告知书,这明显违反了法定程序。
 
对于当事人芈先生的情况,建议如下:
 
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在面临复杂的土地征收纠纷时,芈先生能够尽早咨询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是非常明智的选择。像本案中的京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他们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准确判断案件的关键所在。
 
注重证据收集:在整个纠纷过程中,芈先生要注意收集和保存与土地征收相关的各种证据,包括政府的通知、协商记录、土地权属证明等。保存好政府上门拜访、威逼游说等相关的证据,以备在诉讼中使用。
 
坚定维权信念:面对行政机关的强大压力,芈先生不能轻易妥协,要坚信法律能够给予公正的裁决。像本案中,尽管历经了十年的纠纷,但通过法律途径最终取得了胜利。
 
本案律师:
 
孙清泉律师: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北京市民商法学会会员,具有全五科证券从业资格,现致力于:以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行政诉讼业务为主,经过长达多年的法律学习、研修与二十二年的执业实践,现已成长为一名横跨“行政、民商事以及刑事辩护”三大领域的复合型、资深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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