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拆迁律师案情分析:养殖场遭遇未批先征,京平律师助讨公道
本案前因:申请人位于遵义市某区某镇的养殖场被纳入征地拆迁范围,因征收补偿不合理未与征收方达成一致。申请人所建养殖设施占用土地为集体土地,通过置换、租赁取得并租赁部分养殖房屋。
本案经过: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张爱慧律师、傅增强律师接受委托。经调查发现,申请人养殖场所在土地尚未上报审批、未获征地批复,被申请人却向第三人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律师指导申请人向贵州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中,被申请人辩称颁发程序合法,项目征收土地方案与工程规划许可无直接关系。京平律师指出第三人申请材料有问题,被申请人未严格审查,颁发行为认定事实不清。
本案后果:贵州省人民政府支持了京平律师的观点,作出复议决定撤销被申请人向第三人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结合本案,律师最终达成胜诉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专业的律师团队:申请人委托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张爱慧律师、傅增强律师和胡海珠律师,他们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案件胜诉提供了有力保障。
深入的调查:京平拆迁律师承办案件后,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发现申请人养殖场所在土地尚未上报审批、尚未获得征地批复这一关键事实。
对法律规定的精准把握:京平拆迁律师依据《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指出第三人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存在提交材料不全和失效的问题,而被申请人未严格审查,认定事实不清。
有力的论证和反驳:针对被申请人辩称其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程序合法及项目征收土地方案与项目工程规划许可无直接关系的观点,京平拆迁律师通过清晰的逻辑和充分的证据进行了有力反驳,使贵州省人民政府认可了其观点。
二、结合本案,律师如何向当事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律师分析:
本案中,被申请人在未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向第三人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是明显的行政违法行为。
京平律师通过深入调查和准确引用相关法律法规,成功揭示了被申请人的错误,为申请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复议结果律师。
律师建议:
对于申请人来说,此次复议成功是一个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但仍需保持警惕。因为征收方可能会采取其他措施推进拆迁进程,所以要密切关注后续的动态。
继续与律师保持良好沟通,及时收集和整理与养殖场相关的各种证据材料,以备可能的后续法律程序之需。
积极与征收方进行协商,争取在合理的补偿范围内达成一致。但协商过程中要坚守底线,不轻易妥协于不合理的补偿条件。
考虑到征收拆迁事宜的复杂性和长期性,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和耐心,同时要相信法律会给予公正的裁决。
本案律师:
张爱慧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思维敏捷,阅历丰富,严谨务实,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素养,良好的律师实务技能,认真负责的办案风格,从业之后获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好评。
傅增强律师:京平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毕业于东北大学文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同等学力。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海淀区优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