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拆迁补偿案情分析:房屋拆迁错误处理被推翻,律师功不可抹
本案前因:朱先生在重庆市某村有两处合法房屋,2017年9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该地《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批复》,朱先生的房屋在规划范围内。2017年11月某县政府发布《征收集体土地公告》,同月某县自规局拟定《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因征收补偿未达成一致意见,朱先生未在期限内签署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本案经过:2018年2月县自规局向朱先生留置送达《限期签订补偿安置协议通知》。2018年10月,重庆市某县规划和自然局对朱先生送达《行政处理告知书》,要求其限期拆除房屋,交出土地。同年11月又送达《处理决定》。律师指导朱先生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案涉《处理决定》,一审法院驳回朱先生的诉讼请求。
律师指导朱先生进行上诉,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双方进行询问后决定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二审开庭时,县自规局主张工作失误收错房产证,代理拆迁律师指导朱先生提交新证据补偿协议的相关档案材料,证明处理决定上载明的房屋是已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房屋。
本案后果:二审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裁定撤销重庆市某县规划和自然局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书》,撤销一审法院行政判决。
一、结合本案,律师最终达成胜诉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1、专业律师团队的指导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程东胜律师、伍柳律师、李浩杰律师在整个案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他们在不同阶段为朱先生提供了专业的法律建议和维权策略。从指导朱先生对《限期签订补偿安置协议通知》提起行政诉讼,到一审败诉后继续指导上诉,以及在二审中的有力辩论和证据收集,都展现了专业律师团队的深厚法律素养和丰富的拆迁维权经验。
2、准确指出被上诉人的错误
在二审过程中,代理拆迁律师强调《处理决定》载明的房屋是朱先生已经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已经实际履行的房屋。这一关键指出使得法院对案件进行了更深入的审查。当县自规局以工作失误收错房产证为由进行辩解时,律师指导朱先生提交新证据补偿协议的相关档案材料,有力地反驳了被上诉人的主张,证明了处理决定的错误。
3、证据充分且指向明确
朱先生在律师的指导下提交的补偿协议相关档案材料,对房屋的面积、结构等指向明确,为法院判断县自规局的错误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持。这些证据的充分性和明确性使得法院能够更清晰地了解案件事实,从而做出公正的判决。
二、结合本案,律师如何向当事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从本案可以看出,在征收拆迁中,被拆迁人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面对强大的征收方,被拆迁人如果不借助专业律师的力量,很难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专业拆迁律师不仅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还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准确地把握案件的关键问题,为被拆迁人制定合理的维权策略。
首先,要保持冷静和理性。在接到征收通知或面临不合理的行政处理时,不要惊慌失措,更不要盲目采取行动。要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制定合理的应对策略。
其次,要积极收集证据。证据是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在征收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要注意收集与自己房屋相关的各种证据,如房产证、土地证、房屋评估报告、征收补偿协议等。同时,要注意保留与征收方沟通的记录,如通知、函件、谈话录音等。
最后,要坚定信心,依法维权。征收拆迁涉及到复杂的法律程序和利益关系,维权过程可能会比较漫长和艰难。但是,只要被拆迁人坚定信心,依法维权,借助专业律师的力量,就一定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在征收拆迁中,被拆迁人要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积极收集证据,坚定信心依法维权。选择京平律师事务所,让我们为你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