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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拆迁补偿案情分析:养殖场遭遇违规强拆,村民反击振奋人心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4-10-22
 
厂房拆迁补偿案情分析:养殖场遭遇违规强拆,村民反击振奋人心
 
本案前因赵女士和赵先生是山东省某市某村村民,通过协议取得某村某地块集体土地使用权并建设养殖场。后被告知土地和养殖场所在区域被征收,但因未见到合法文件且征收拆迁补偿不合理,两人未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018年10月31日,养殖场遭违法强拆,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本案经过赵女士和赵先生决定拿起法律武器,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刘春兴律师昶广平律师组成的团队为其维权。京平拆迁律师指导他们向有关部门提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获悉征地批准文件作出时间是2011年,且强拆时仍未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因征地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某市在两年内未用地、未制定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复已失效,土地征收行为违法。赵女士和赵先生向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寄《查处申请书》,请求查处违法征地行为并告知结果,但未得到答复。面对未答复的结果,赵女士、赵先生和律师向烟台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律师指出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查处申请书》作为信访案件转交且未书面告知转交情况属于处理不当违法。
 
本案后果烟台市人民政府经过调查,确认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处理不当违法,并责令其在法定期限内针对赵女士和赵先生的《查处申请书》依法予以处理。
 
一、结合本案,律师最终达成胜诉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专业法律指导下的积极行动
 
赵女士和赵先生在遭遇养殖场违法强拆后,能够及时委托专业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律师团队发挥了关键作用,在承办案件后,立即指导申请人向有关部门提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通过这种方式,获取到征地批准文件的时间等重要信息,发现征地批准文件已失效,征收行为违法,为后续维权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依法依规的维权程序
 
律师指导申请人向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寄《查处申请书》,请求查处违法征地行为。这一举措是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维权的重要步骤,使行政机关有责任对违法征地行为进行查处。虽然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最初未作出答复,但申请人和律师团队依据法律赋予的权利,在这种不利情况下,依然整理材料,向烟台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精准的法律焦点把握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律师精准地把握了本案的焦点问题,即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查处申请书》的处理行为是否恰当。指出该局将《查处申请书》作为信访案件转交给涉案土地所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处理,且未在法定期限内将转交情况书面告知申请人属于处理不当违法。这种精准的法律分析使复议机关能够清晰地看到行政机关的违法之处,从而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结合本案,律师如何向当事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1、案件分析
 
违法强拆:赵女士和赵先生的养殖场在未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遭到违法强拆,这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强拆行为不仅导致了直接的经济损失,也给当事人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
 
信息公开的重要性:通过提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当事人获悉征地批准文件的作出时间以及征收部门未依法制定安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情况。这一步骤为后续的维权行动提供了关键的信息支持,证明了征收行为存在违法之处。
 
法律依据明确:根据法律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是两年。某市在征地批准文件作出后两年内未用地、未制定、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复失效,土地征收行为违法。这为当事人的维权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查处申请与行政复议:当事人向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寄《查处申请书》,但未得到答复。随后,通过向烟台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成功确认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处理不当违法,并责令其依法处理《查处申请书》。这一过程展示了行政复议在维权中的重要作用。
 
2、专业建议
 
保留证据: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当事人应尽可能保留与养殖场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协议、养殖场建设的相关文件、经营记录、强拆前后的照片和视频等。这些证据将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继续关注政府行为:虽然目前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但当事人仍需密切关注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查处申请书》的处理情况。如果该局未能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处理,当事人应及时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考虑协商解决:在维权的同时,当事人可以考虑与征收方进行协商解决。通过律师的协助,与征收方进行理性的沟通,争取达成合理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这样可以避免长期的法律纠纷,减少时间和精力的消耗。
 
寻求专业帮助:征地拆迁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和程序。当事人应继续依靠专业的拆迁律师团队,及时咨询律师的意见,根据案件的发展情况调整维权策略。
 
关注其他可能的维权途径:除了行政复议和诉讼,当事人还可以关注其他可能的维权途径,如向相关部门投诉、寻求媒体关注等。这些途径可以增加案件的曝光度,促使相关部门更加重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赵女士和赵先生在征地拆迁维权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需保持警惕,继续依靠专业律师的帮助,采取有效的维权措施,争取最终的合理补偿。
 
本案律师:
 
刘春兴律师:博士后,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第23届北京市博士后联谊会常务理事,(美国)法律进化分析学会会员。2000年通过中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取得中国律师资格。专注于生态环境保护、企业拆迁、农村房屋拆迁、城镇房屋拆迁、城市更新、违建拆除和土地征收等领域的律师实务。
 
昶广平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事法律实务工作较早,在2006年就开始从事法律实务,至今已有十多年的办案经验。曾经代理过几百起民商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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