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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拆迁补偿标准不符怎么办?商铺补偿未谈妥被垒墙封门律师维权胜诉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2-28

商铺拆迁补偿标准不符怎么办?商铺补偿未谈妥被垒墙封门律师维权胜诉
 
在城市发展进程中,商铺拆迁补偿标准纠纷日益凸显,其背后往往涉及复杂的利益博弈与法律适用问题。就如李女士和徐先生的案例,他们在安徽某市合法经营的商铺面临拆迁,但征收补偿问题却久拖未决,这成为引发纠纷的核心因素。当征收部门未能提供合理补偿方案,满足被拆迁商户的预期时,矛盾便不可避免地产生。
 
在这种困境下,当事人常常感到迷茫与无助。拆迁案件多为行政类案件,其法律程序和规定繁杂,对律师的专业素养和实践经验要求极高。当地律师可能会因地域限制及潜在的人情关系等因素,在处理此类与当地政府部门相关的案件时,难以充分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保持绝对的客观公正。因此,当事人在面对此类纠纷时,应谨慎选择律师,不建议寻求当地律师维权。
 
【以案说法】商铺补偿未谈妥被垒墙封门律师维权胜诉
 
李女士与徐先生夫妻二人在安徽某市拥有合法经营的房屋,并持有营业执照。然而,征收决定下达后,合理的补偿安置却始终未能达成。更为恶劣的是,某街道办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在其商铺门前垒墙,致使他们无法正常通行,严重干扰了商铺的日常经营与生活秩序。为维护自身权益,他们经过慎重考虑,委托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魏巍、王维雪和吕秋香三位专业拆迁律师。律师团队迅速制定应对策略,指导他们向某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确认街道办垒墙行为违法并拆除,但市政府却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对此,他们坚决不服,在律师的协助下向阜阳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不予受理决定并责令市政府依法受理复议申请。
 
庭审中,被告某市政府辩称街道办垒墙并非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且否认逼迁意图。但京平拆迁律师依据法律条文予以有力回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即便在旧法框架下,公民认为行政机关其他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也可申请复议,而新修订的法律更是将受案范围扩大到行政行为,涵盖事实行为等。李女士和徐先生因垒墙行为权益受损而申请复议,显然在受理范围内,市政府不予受理决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开庭结果】法院采纳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
 
最终,法院采纳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作出公正判决:撤销某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并责令其在法定期限内对李女士和徐先生的复议申请重新作出决定。这一判决为当事人维权带来了关键转机,有力地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选择律师】错误选择律师可能会面临诸多困境
 
倘若李女士和徐先生选择当地律师处理此案,可能会面临诸多困境。当地律师或许会因忌惮地方行政压力或受限于人情网络,在法律论证上不敢深入挖掘,对市政府的错误决定缺乏有力反驳,难以准确把握法律要点,在维护当事人权益方面可能大打折扣。
 
相比之下,北京律师具有显著优势。他们凭借丰富的实践经验、深厚的专业知识以及独立于地方关系的立场,能够毫无顾忌地深入剖析案件,精准适用法律,在复杂的行政诉讼中为当事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在此案例中的出色表现便是明证,他们成功地推动案件朝着有利于当事人的方向发展,充分彰显了专业拆迁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中的关键作用。因此,当事人在遭遇拆迁行政类案件时,务必选择像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这样的专业团队,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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