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符怎么办?果树土地征收无法确权维权胜诉案件
在征地拆迁领域,纠纷的产生往往源于多种复杂因素。就补偿标准纠纷而言,常见的引发因素包括政策解读差异、补偿标准制定的合理性存疑以及地方执行过程中的偏差等。当面临此类纠纷时,当事人首先应保持冷静,全面收集与征地拆迁相关的各类文件、资料以及自身权益受损的证据。
由于拆迁案件多属于行政类案件,涉及到地方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寻找当地律师维权存在诸多局限性。当地律师可能因地缘关系、业务往来等因素,在处理案件时难以保持完全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甚至可能受到地方行政干预的影响,无法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当事人在面对这类复杂且重要的行政纠纷时,需要谨慎选择维权途径和律师资源。
【以案说法】果树土地征收无法确权维权胜诉案件
在辽宁葫芦岛市兴城市,一起征地拆迁纠纷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兴城市政府早在2012年便以拟征收的方式,将某村土地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李双成自1994年起便承包了该村五亩土地,用于建设果园,并在此定居,还在果园内建设了住房及库房。拟征收后,李双成仅从兴城市政府处获得近10万元“补偿款”,这笔钱相较于其承包土地连同果树、果子以及地上房屋、库房的实际价值,可谓微不足道,远不足以弥补损失。
幸运的是,“拟征收”并未立刻剥夺他的财产,他得以继续经营果园。然而,随着国家土地制度的不断完善,2014年开始,全国范围内给众多行政村的农民颁发土地确权证,而李双成所在村庄却因曾被“预征收”,村民们未能获得土地确权证。这一情况使得李双成深感不安,对自己土地权益的未来保障产生了深深的担忧。
李双成在意识到土地确权证对于自身土地权益保障的重要性后,于2018年12月向兴城市人民政府邮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申请书》,申请对其承包土地及果园内住房等进行确权登记发证。但葫芦岛市政府于2019年1月29日作出答复,拒绝了他的请求。李双成随后向葫芦岛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却遭遇挫折,无奈之下将葫芦岛市政府起诉至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然而中院作出了错误判决。在律师的建议下,李双成上诉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在庭审中,葫芦岛市政府司法局工作人员作为市长代理人出庭,却未提交反驳上诉人的答辩状。而李双成的代理律师桑兆玉从法律角度指出,被上诉人所称的征收实为拟征收,拟征收并不能产生行政征收的法律效果。并且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兴城市政府在拟征收土地时,本就负有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进行调查登记并颁发确权证的职责。
【开庭结果】确认兴城市人民政府之前的答复行为违法
最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和复议决定,并责令葫芦岛市政府重新受理复议申请并限期做出复议决定。
随后,李双成再次申请行政复议,葫芦岛市政府于2020年1月23日作出复议决定,确认兴城市人民政府之前的答复行为违法,并责令其依法受理李双成的确权申请并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相关事宜。
【选择律师】错误选择律师可能无法充分挖掘法律要点
倘若此案中李双成选择当地律师处理,鉴于当地律师可能面临的复杂地缘关系和行政干预风险,案件走向极有可能更加不利。当地律师可能因各种顾虑,无法充分挖掘案件中的法律要点,也难以在行政复议和诉讼过程中坚定地对抗地方政府部门的不当行为。
而北京律师在处理这类拆迁行政类案件时,具有多方面优势。北京作为全国的政治、文化和法律中心,汇聚了众多专业素养高、经验丰富且视野开阔的律师。他们不受地方地缘因素限制,能够以更客观、专业的态度处理案件,精准把握法律条文和政策导向,运用丰富的实战经验和专业技巧,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所以,对于面临拆迁行政类案件的当事人而言,寻找北京律师办理案件,往往是更明智、更有可能实现维权目标的选择,有助于在复杂的征地拆迁纠纷中打破困境,争取到应有的合法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