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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改造拆迁补偿标准不符怎么办?未同意拆迁补偿房屋被断水维权案件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3-20

棚户改造拆迁补偿标准不符怎么办?未同意拆迁补偿房屋被断水维权案件
 
在城市建设进程中,棚户改造项目不断推进,然而,由此引发的拆迁补偿标准纠纷也屡见不鲜。此类纠纷往往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不合理、补偿标准未达到市场价值、征收程序不规范等因素而产生。当遭遇这样的纠纷时,当事人往往陷入困境,不知如何是好。需要明确的是,一般拆迁案件属于行政类案件,其涉及到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在法律适用和维权策略上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因此,不建议当事人寻找当地律师维权,原因在于当地律师可能受到各种地方因素的制约,在处理与本地政府部门相关的行政案件时,难以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以案说法】未同意拆迁补偿房屋被断水维权案件
 
以福建福州的一起案例来说明。王亮(化名)原本过着平静的生活,家中小院被他精心打理得生机勃勃。但去年,一纸拆迁通知打破了这份宁静。在整个征地拆迁项目推进过程中,直至进入扫尾阶段,王亮都因不同意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而未签字。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家遭遇了断水,甚至连水表都被拆除。王亮先是通过便民服务平台咨询,供水公司称是接到上级部门通知才采取行动,这让王亮十分不解。随后他向所在区的管委会反映,却被告知“为消除安全隐患,对该区域实行断水、断电措施,是合理行为”,王亮陷入了状告无门的境地。​

后来,王亮偶然通过京平拆迁律所的网上咨询,了解到可以通过打官司来解决断水问题,便来到律所沟通并委托其代理案件。在庭审中,被告相关部门提出抗辩,称王亮事实证据不足,无法证明断水行为由本部门通知供水公司实施,且本部门不是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王亮应通过民事诉讼渠道解决,不属于行政案件受案范围。
 
针对这些抗辩,京平拆迁律师提出三点辩护意见:一是王亮房屋位于征地拆迁范围内,强制断水行为有利于项目实施,可推定相关部门实施断水的可能性;二是停水行为源自行政指令,相关部门作出指令的行为构成行政违法;三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行政机关对居民采取停止供水等方式实施行政强制行为有特别限制规定,请求法院判决恢复供水。
 
【开庭结果】法院认可了京平拆迁律师的代理意见
 
最终,法院认可了京平拆迁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相关部门行政违法,并责令恢复供水。​
【选择律师】错误选择律师案件走向可能截然不同
 
如果此案寻找当地律师处理,由于地方律师可能存在的局限性,例如与当地政府部门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或者对行政类拆迁案件的专业知识储备不足,案件走向可能截然不同。当地律师可能在证据收集、法律适用以及与政府部门的对抗中,无法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而北京的律师,尤其是像京平拆迁律所这样专注于拆迁行政类案件的专业团队,拥有丰富的全国性案件处理经验,不受地方因素干扰,能够运用完善的知识储备和全面细致的思考,为当事人制定更有效的维权策略。因此,建议当事人在遇到拆迁行政类案件时,一定要寻找像北京的专业拆迁律师办理,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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