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强拆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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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强拆案例

山东省违法强拆案例:违法强拆报警公安迟迟不处理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8-10-11

  

  【案件检索】山东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鲁01行终XXX号

  【上诉人】赵女士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赵健律师王志伟律师顾冬庆律师

  【被上诉人】山东省某市公安局某区分局(下称“区公安局”);山东省某区人民政府(下称“区政府”)

  【基本案情】

  赵女士在山东省某地拥有合法房屋。因建设项目,赵女士的房屋被划入征收范围。但征收方只愿意支付低廉的征收补偿,丝毫不考虑赵女士未来的生活。经历过与征收方的多次协商,赵女士意识到面对征收方的强硬态度,仅依靠一己之力是无法找到“破局之道”,反而会陷入被逼迁的“窘境”。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赵女士决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这起拆迁纠纷,遂聘请了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代理维权,赵健律师、王志伟律师、顾冬庆律师担任赵女士的委托代理人,负责处理其拆迁补偿维权事宜。

  【维权经过】

  针对委托人的具体情况,京平拆迁律师迅速启动法律程序,抢占维权先机。但“肆无忌惮”的征收方依旧抱着“低成本征收”的幻想。2017年6月,征收方组织了300多人聚集在委托人门前,“有恃无恐”地违法强拆了委托人的房屋。在保证委托人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京平拆迁律师指导委托人对违法强拆现场进行了拍照录像取证,并告知委托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接警后,区公安局到达违法强拆现场,并对征收方的违法强拆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而然,两个多月过去了,区公安局始终未予处理。

  就当委托人不知所措时,京平拆迁律师迅速启动早已准备好的维权预案,协助委托人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区公安局不作为违法,责令限期履责。但在复议区公安局的同时,京平拆迁律师也告诉委托人,征收方“肆无忌惮”地违法强拆一定有其背后的原因,维权之路必然不会一帆风顺。果不其然,区政府驳回了委托人的复议申请。

  逆流而上,京平拆迁律师立即指导委托人向山东省某区人民法院(下称“区法院”)递交了早已草拟好的起诉状,请求撤销区政府的复议决定,确认区公安局不作为违法,责令限期履责。而然,区法院却以“案件正在调查过程中”为由,驳回了委托人的诉讼请求。

  越挫越勇,复议和一审的失利不仅没有动摇委托人的维权决心,也没有打乱京平拆迁律师的维权策略,反而为京平拆迁律师明确征收方的违法点提供了更加全面的证据材料。京平拆迁律师协助委托人上诉至山东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区法院的一审判决,撤销区政府的复议决定,确认区公安局不作为违法,责令限期履责。京平拆迁律师指出,区公安局未制作受案回执,到达现场后未制止违法强拆行为,无法证明其已经履行了全面调查的法定职责,违反了《警察法》的规定;并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区公安局显然已经超过上述法律规定的办案期限。

  最终,山东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撤销区法院的一审判决,撤销区政府的复议决定,确认区公安局不作为违法,责令限期履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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