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索引】(2018)豫0803行初×号
【原告】李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张爱慧律师、肖广影律师、胡海珠(实习)律师
【被告】焦作市某区城市管理局(下称“区城管局”)、焦作市某街道办事处(下称“街道办”)
【案情简介】
李先生是焦作市某村村民。1996年与村委会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承包了该村200亩土地,后又签订了补充协议,将承包期延至2046年12月31日。李先生签订承包协议后,投入巨资建造鱼塘、种植棕榈、桂花等经济作物,后成立了焦作市某区农牧渔场。因某建设项目需占用李先生的渔场。因为征收补偿不合理,李先生与征收部门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然而,2017年7月18日,没有任何征兆,区城管局和街道办出动大量人员以及多辆城管车辆和铲车,将李先生渔场内的鱼塘、林木进行强推,1000多平米的经营用房也被拆除,致使李先生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一瞬间二十多年辛苦经营的鱼塘毁于一旦,面对满地狼藉,李先生真是又痛又恨,痛恨对方的强势,也痛恨自己的无力。逐渐冷静下来的李先生决定借助律师的力量通过法律程序来帮助自己解决这起纠纷。于是李先生慕名找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并将自己的维权事宜委托给张爱慧、肖广影、胡海珠(实习)三位律师。
【维权经过】
三位拆迁律师介入后迅速商讨案情及维权方案,一致认为本案属于一起典型的违法强推(拆)案件,在三位律师的办案生涯中这类案件非常普遍和熟悉。但是拆迁户利益无小事,三位律师丝毫不敢因为对该类案件有着丰富的维权经验而放松警惕,而是按照既定计划有条不紊的帮助拆迁户展开维权之路。
维权工作全面展开以后,三位律师分工协作,迅速针对本次征收项目的合法性以及强推行为的违法性进行调查和取证分析,通过各种渠道积极收集有利的证据,为下一步争取合理拆迁补偿和赔偿做万全的准备。与此同时,三位律师也在第一时间向征收主体——焦作市某区政府发出了《律师函》,《律师函》明确的表达了京平拆迁律师的立场:该案已经由拆迁律师介入,希望区政府针对此次强推事件审慎处理。
《律师函》发出不久,三位律师便收到了区政府法制办出具的“关于李XX渔场征收补偿情况的复函”,该复函载明了被告某街道办拆除原告李先生渔场所属征收土地附属物的事实。这份“复函”更加坐实了被告强推李先生渔场的事实。于是,三位律师立即指导李先生将这份复函配合其他证据提交至法院,起诉二被告的违法强推行为。
法庭上,面对京平拆迁律师义正辞严的陈词和确凿的证据,两位被告却矢口否认自己的违法强推行为,但是却又拿不出任何合法拆除原告李先生渔场所属征收土地附属物的依据。二被告“无凭无据”却又“死不认账”的做法实在是令人可笑。但是我们知道,打官司打的是证据,而非单纯的口舌之争。
人犯了错就要纠正、要接受惩罚,政府机关也是如此。在三位律师的努力之下,法院最终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诉讼请求,确认被告街道办事处的拆除原告李先生渔场内的鱼塘、林木及强拆原告渔场内经营用房的行为违法。
此次诉讼的胜利也为接下来的维权之路打开了又一扇大门,虽然有一个“漏网之鱼”,但是丝毫不影响三位律师的维权信心,三位律师已经准备好投入到下一场备战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