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闫先生、蔡女士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李利律师、李霞律师、吕秋香律师
【被告】某县城南街道办事处、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违法判决增信心,胜利曙光在前方
近日,忐忑不安的闫先生、蔡女士夫妇终于收到了法院确认某县城南街道办事处、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闫先生夫妇房屋实施强拆的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
在这之前,闫先生夫妇还担心法院会因征收方一再的违法行为而有所退让。此份判决的作出,再次坚定了闫先生夫妇依法维权的决心,让他们看到了胜利的希望,增加了通过法律途径获得合理拆迁补偿的信心。
门前堆砖又垒墙,委托律师来维权
闫先生夫妇居住在安徽省阜阳市某县某镇某村的自有房屋,并用该房屋经营且办理了营业执照。因该房屋所在地段涉及征收,征收方给的拆迁补偿标准又很低,闫先生夫妇与征收方就拆迁补偿事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所以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018年11月25日,某街道办事处在闫先生夫妇房屋旁张贴了《通知》,要求闫先生夫妇撤离现住房屋,但并未提及拆迁补偿事宜,闫先生夫妇认为拆迁补偿没商议好就让自己搬,极不合理,决定等征收方给的拆迁补偿合理了再搬,否则就一直住下去。
然而,让闫先生夫妇俩没想到的是,在2018年12月1日,街道办在闫先生夫妇的门前堆砖,接着又垒起了2.5米高的墙体。闫先生夫妇认为街道办的做法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经过了解,决定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李利律师、李霞律师、吕秋香律师组成的律师团队代为维权。
维权经过
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详细分析了案情,制定了维权策略。
首先指导闫先生夫妇针对街道办的堆砖、垒墙行为向某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2019年3月6日某县人民政府以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了闫先生夫妇的复议申请。2019年4月1日,京平拆迁律师指导闫先生夫妇以不服该复议决定为由向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8月19日,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撤销某县人民政府于2019年3月6日对闫先生夫妇作出的复议决定,并责令某县政府重新作出决定。
2019年1月18日,临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向闫先生夫妇下发了《责令自行拆除通知书》,京平拆迁律师遂指导闫先生夫妇于1月29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通知书。2019年4月30日,某县人民法院作出撤销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责令自行拆除通知书》的判决。
2019年7月2日,某县城南街道办事处、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闫先生夫妇的房屋进行了拆除。2019年8月26日,京平拆迁律师指导闫先生夫妇对某县城南街道办事处、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19年7月2日的强拆闫先生夫妇房屋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诉讼中,京平拆迁律师称: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责令自行拆除通知书》已被法院判决撤销,某县城南街道办事处、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闫先生夫妇的房屋进行拆除也就没有了相应的法律依据,应当认定为违法。
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确认了某县城南街道办事处、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闫先生夫妇房屋进行的强拆的行政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