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饴弄孙时,房子被偷拆
王女士(化名)家住四川省眉山市某村,在村里拥有宅基地和房屋。唯一的女儿长大成家有了孩子,她就到邻市帮忙给女儿看孩子,让女儿可以安心工作。2021年4月的某天,王女士收到老家邻居的电话,说房子被偷拆了,尽快回来。王女士和女儿连夜开车回到老家,看着生活了大半辈子的房子,在这个房子里将女儿含辛茹苦的养大,女儿牙牙学语的场景还在脑海浮现,眼前现实却是遍地的残砖碎瓦。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也没有拆迁部门找王女士谈过拆迁补偿,房屋就被偷偷强拆了,家就这样没了!
王女士立即到当地派出所报警,索要了报警回执。时间一天天过去,还是没有任何消息,王女士更着急了。自己的家就这样被不声不响地强拆了,还要忍气吞声下去吗?是可忍孰不可忍?王女士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一定要为被偷偷强拆的老房子讨一个说法。
被逼无奈,依法维权
经朋友介绍,王女士不远千里从四川老家来到了北京,找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京平拆迁律师接待了王女士,认真听王女士讲述案件经过,在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后,耐心细致的解答,并就拟启动的法律一一进行分析。经过与京平拆迁律师的交流,王女士的心情渐渐平复一些,慎重考虑后,委托了京平叶方荣律师、付兆敏律师依法维权。
建立委托关系后,京平拆迁律师依据案件情况,知道第一要义就是确认偷拆的实施主体。于是双管齐下,一方面进行法律调查信息公开,确认王女士的房屋所在地块是否属于征收拆迁范围;另一方面,鉴于王女士发现房屋被偷拆后已经报警,遂向公安机关调取案件调查情况、办案信息。经过一系列的法律程序,京平拆迁律师根据取得的信息公开答复,确认此次偷偷强拆行为是街道办事处实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有理有据,当庭确认违法
庭审中,街道办事处辩解,王女士的房屋确实在征收范围之内,但街道办事处已经把土地交给开发商了,房屋是开发商拆的。京平律师指出,依据法律规定,有权实施征收行为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没有权力实施强拆,更没有权力将王女士的房屋所在土地交给开发商。
后京平拆迁律师对偷拆行为是街道办事处实施,一一进行论证。
一是依据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案涉强拆行为是街道办事处实施。虽然街道办事处否认实施了强拆行为,但公安机关依据法定职权的调查结论证明力远远高于街道办事处的单方面陈述;
二是王女士的房屋在征收范围之内,当地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明确街道办事处负责征收拆迁补偿安置的具体工作。现在被偷拆,街道办事处作为具体的实施主体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三是根据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应当依法公平合理地拆迁补偿安置,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居住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在没有完成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情况下,街道办事处实施强拆的行为严重违法。
本案部分判决▼
最终人民法院当庭公开判决,街道办事处强拆王女士房屋的行为违法,本案诉讼费由街道办事处承担。
京平拆迁律师提醒被拆迁户,根据法律规定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6个月,如果房屋不幸被强拆,要尽快启动法律程序,切记不要错过维权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