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目的是改善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然而,在江西省景德镇市,却有一幢建成未满20年的楼房被划入棚户区改造范围,遭到了强拆。
这,又是怎么回事?
以棚户区改造为名的突然强拆
据报道,案涉楼房为民宿舍楼位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东城核心区域,是为民瓷厂职工筹建的商住楼,于2002年建成,有房产证,房龄“较年轻”。该楼房邻近学校和医院,周边基础设施完善,生活便利。
然而,让住户们没有想到的是,这样地理位置优越、生活条件便利的小区,竟然被划入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面临征收拆迁——2018年,景德镇市珠山区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对景德镇市凤凰山片区周边、珠山环境治理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进行征收,为民宿舍楼等多幢楼房均被划入征收范围。
住户们对该棚户区改造项目和相关补偿安置方案不满,不愿签协议、搬迁,并依法采取各种方式维护权益。
但违法强拆还是来了!
2020年2月29日,在事先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为民宿舍楼约60户住户的房屋遭到强拆,楼房被夷为平地,住户们来不及搬走的家具被掩埋在废墟之中。
棚户区改造知多少
棚户区,一般指的是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房屋使用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基础设施简陋的区域,具有住房简陋、环境较差、安全隐患多、改造难度大等特点。
棚户区改造涉及的土地性质一般是国有土地,但由于改造区域面积较大,可能也会包含少部分的集体土地。因土地性质不同,征收程序和补偿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对于发生在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补偿可以参考就近区位类似结构的商品房的价格,具体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于发生在集体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若该区域已经被纳入城市规划区,可参照发生在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进行补偿。
为民宿舍楼遭违法强拆的背后
本次事件中,令为民宿舍楼住户们不解的是,以为民宿舍楼的建筑年限、地理位置,为何会被划入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征收范围?
此前,国内财经媒体曾报道,案涉《征收决定》是景德镇市珠山区政府发布的;相关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际拆迁办和建设方是一家名为“陶文旅公司”、由景德镇市国资委控股的国有企业。
根据我国《宪法》《土地管理法》等多部法律的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但财经媒体报道中披露的居民代表发言稿显示,被征收房屋区片(拆迁户)代表在听证会上曾指出依据陶文旅公司公布的项目,房屋被征收拆迁后将在该区域建设商业店铺。
因此,案涉棚户区改造项目是否为了公共利益,以及是否系以棚户区改造之名进行商业开发,都将依法进入调查程序,有待我们持续关注。
实践中,您如果遇到与为民宿舍楼住户相类似的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以便通过法律途径获知征收项目的合法性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