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司法强拆?
所谓司法强拆,即法院强拆,是指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依法作出裁定强制拆除的行为。
二、征地拆迁中什么情况下才能司法强拆?
通俗来说,行政机关没有办法自己强拆的情况下就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那什么情况下行政机关不能自己强拆呢?就是在法律没有授权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时。主要有以下情形:
1.征收集体土地司法强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可知,在征收集体土地过程中,被拆迁人的集体土地包括耕地、宅基地(地上房屋)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作出《限期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被拆迁人拒不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司法强拆的情形
市、县级人民政府向被征收人作出并送达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司法强拆由哪个法院管辖?
由房屋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四、司法强拆的法定程序有哪些?
1.行政机关书面申请申请日期: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2.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定的申请,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书面执行裁定。
3.实施司法强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一般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一般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
五、切莫等到司法强拆才想起维权
最后,京平拆迁律师想说,征地拆迁当中如果没有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就被行政机关强拆了房屋那就不属于司法强拆,还有救济途径。但一旦遇到合法的司法强拆,被征收拆迁人最终很可能要承担不利的法律结果。所以在征地拆迁中,千万不要等到司法强拆才想起维权,一定要尽早咨询专业拆迁律师做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