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维权胜诉案例:农村拆迁房屋评估机构虚假委托案
【案情简介】
马女士二人系某县某村的村民,并拥有合法的房屋和承包地。后因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需要,该房屋和土地都被纳入了征收范围,某县人民政府是征收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2020年某日,马女士二人收到了《房屋征收评估价格分户报告》,报告表明是应马女士二人委托,但实际上二人对评估委托毫不知情。
【办案经过】
在京平律师的帮助下,马女士二人向某县人民政府申请了信息公开,要求公开评估机构的评选委托材料。之后马女士二人收到了《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告知因申请事项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之后可能会泄露商业秘密,决定不予公开。为此,律师为当事人提起了行政复议。
【办案结果】
最终,复议机关支持了京平律师的观点,作出如下决定:确认被申请人某县人民政府未就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答复的行为违法,责令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就申请人提出的公开信息申请依法予以答复。
【律师点评】
在拆迁工作中,选定评估机构及评估委托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其直接关系到具体的补偿数额的大小。本案中,当事人通过律师的维权程序,及时获知了评估机构虚假委托的事实,为最终争取到满意的补偿安置结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