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很多拆迁户火急火燎的给我们打来电话,家里房子被违法强拆了,还能拆迁维权吗?我们接到这样的电话,首先是平复被拆人的焦躁的内心,虽然我们知道房屋无论是被什么原因被违法强拆的,维权都会变得异常困难,但我们也秉承一个原则,不放弃为任何一个找到京平的拆迁户,也不会因为案情的复杂与困难轻易的浇灭拆迁户心中那一丝仅存的希望。
违法强拆后,虽然难以救济,但也并非无计可施,如果我们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据拆迁办在拆迁过程中没有给予合理的拆迁补偿款、未经听证程序,没有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等一系列合法手续该有的却没有,那么即使违法强拆,也必然是违法强拆,虽然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后,为了缓和社会矛盾,废除了政府作为违法强拆主体的行为,但俗话说的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很多地方拆迁办在拆迁过程中,以司法强拆之名行违法强拆之实,是否为合法强拆搞得老百姓晕头转向,不知所踪。司法强拆就一定合法吗?在回答这一问题之前,首先,得搞明白什么叫做合法强拆?
一、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要谈合法强拆就必然得谈谈合法强拆的前奏——房屋征收决定,有这么几个步骤:确定房屋征收范围(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新建、抢建、翻建,否则一律不予补偿)——拟定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前必须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论证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与听证——对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修改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落实征收补偿费用——公告与进场(内容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实施单位、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方式)。
二、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房屋征收部门与拆迁户在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打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包括补偿协议的内容以及救济的方式)。
三、申请司法强拆
补偿决定作出后,拆迁户在补偿决定确定的期限内拒不搬迁,又不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复议(60日)、诉讼(6个月)的权利,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综上,在纵观了合法强拆的前世今生之后,我们可以自信的去判断,拆迁办的违法强拆是否合法。即从拆迁一开始至最终的合法强拆是有一系列的程序要走,而在这些程序中,也是有相应的文件及救济途径大有文章可做,本文的目的不在于让大家去深挖法律条文,而是让大家对合法强拆有一定的认识,不是拆迁办说违法强拆合法就合法,也不是法院下裁定就是司法强拆,是不是合法,先要看是否走完了上述程序,其次在看拆迁办在这一拆迁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而这些在专业拆迁律师的指导下去判断分析则显得尤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