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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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程序

这几种情形不得施行强拆,程序走错是要上法庭的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1-01-20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建设不断的向乡村靠近,大量的农村房屋面临着拆迁问题。不过拆房子也要注意了,环节走不对就会面临着诉讼风险。为此,京平拆迁律师整理了房子不能实施强拆的几种情形分享给大家。

这几种情形不得施行强拆,程序走错是要上法庭的

  一、下面几种情形不得施行强拆

  1、未经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拆;

  2 、拆迁办未按裁决意见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拆,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拆迁户,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拆迁户自行搬迁;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

  4、强拆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拆迁户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房屋内物品进行公证。

  

这几种情形不得施行强拆,程序走错是要上法庭的

 

 

  二、强拆的法律环节

  强拆涉及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是重大而严肃的执法活动,实施时应着重把握好下列法律环节:

  1、先行告诫说服。“大兵压境”时,仍应由拆迁办、拆迁主管部门、基层组织和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对拆迁户进行说服教育,讲清前因后果,说明利害关系,尽可能促使拆迁户权衡得失,转变思想,同意房子拆迁,如果遇到实在无法说通的拆迁户,再实施强拆。

  2、全面保存证据。实施强拆前,拆迁办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动手强制拆房前,应约请公证人员到场,对拆迁户的房屋、家具等财产状况予以录像、 照相,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名,以防产生争议。

这几种情形不得施行强拆,程序走错是要上法庭的

  3、妥善保管财物。拆房时,须通知拆迁户家庭成员、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拆迁户所在单位负责人到场,将拆迁户的财产逐一清点登记,并由上述人员和强制拆迁工作人员签名后,交给拆迁户。拆迁户不肯接收的,可集中统一保管,不能损坏,更不能丢失。

  4、保障人身安全。注意拆迁户的思想动态,随时劝解。对确有阻碍强拆、行为过激、情节严重的拆迁户或其他人员,可依法由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确保各方人身安全。

  关于房子强拆的问题,无论是征收方还是拆迁户,都是大家时刻关注的话题。详细了解了强拆的程序以及相关法律环节,就可以理性面对。最后提醒大家,如果遇到拆迁安置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来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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