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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定县落实新的征地拆迁规定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3-09-13
北京拆迁律师关注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贵定县从保障群众利益、规范干部行为、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着手,不断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打开征地拆迁工作新局面,为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提供充分保障
 

 
    1、落实新拆迁补偿办法。出台《贵定县创新土地房屋林木征收补偿办法切实保障好被征地征房征林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实施意见(试行)》,强力推行征收补偿兑现方式多样化,并成立县征收补偿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配套管理办法,安排骨干负责,切实保障补偿的及时、足额、准确发放。一是改变兑现方式,采取一次性领取补偿资金和分年度固定领取补助金两种方式,供涉及群众自由选择。二是改变补助标准。对分年度固定领取补助金的,按照一年、二年、三年以上(含三年)不同期限,每年按暂不领取补偿资金额的8%、9%、10%予以补助,最长年限不超过10年。三是改变兑付时间。群众可随时领取补偿资金,暂不领取补偿资金应得的补助金,于第二年的第一季度内兑付,若时间不足一年按实际天数计算补助金。
 
    2、落实新工作方式。充分发挥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实行“五带头、两负责、八不准”工作制度。“五带头”即:带头学习、宣传和遵守国家法规政策,带头服从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带头自觉履行拆迁协议,带头自违章建筑拆除章建筑,带头抵制漫天要价;“两负责”即:被征地拆迁中涉及干部职工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动员和组织其支持和落实征地拆迁工作;被征地拆迁为干部职工亲属的,由干部职工负责动员和组织其亲属支持征地拆迁工作;“八不准”即:不准打招呼、不准弄虚作假、不准设置障碍、不准优亲厚友、不准反面宣传、不准聚众闹事、不准私搭乱建、不准滥用职权。对违反相关纪律和规定的人员,将严格按照《贵定县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问廉问效实施办法》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落实新监管机制。一是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查组定期深入拆迁一线对补偿款核算和发放、被征地农民安置、征地拆迁过程中各类矛盾化解、群众举报等进行督查,对所有补偿项目、标准及信访举报电话等进行7天以上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二是切实解决实际困难。通过多渠道及时解决征地拆迁户生产、生活用地等困难,同时做好农民工劳务输出工作,先后组织900余名农民工到昌明经济开发区及县域其他中小企业务工。三是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工作组深入一线座谈、明查暗访,随时掌握征地拆迁补偿中存在的问题。截止目前,全县46件征地拆迁信访、举报案件已妥善化解33件。
 
北京拆迁律师网律师点评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贵定县出来的新拆迁工作方式大大的提高了拆迁工作的秩序,采取的措施都是创新措施,在别的地方是不存在的,如果这个方法可行我们全国各地都可以按照这样的规定来落实拆迁征地,拆迁补标准,对于百姓来说起到了公平,对于当地拆迁办来说起到了一个拆迁效率和拆迁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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