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贵定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破获了一起荒山上造假坟骗征地补偿款的案件。
10 月 20 日,贵定县昌明镇人民政府接到群众举报,辖区文江村以罗某某为首的几个村民,在白某承包的山坡上大量造假坟,接到举报后,昌明镇人民政府及时向辖区派出所报警。
民警通过现场实地勘察后,发现白某承包的山坡上竟然有两处用石头垒起的大大小小 37 座假坟,而且都没有墓碑也没有祭台,非常粗糙。
这些坟来自哪里?坟主是哪些人?在派出所民警和政府工作人员的耐心开导下,罗某某等人意识到骗局暴露,承认了企图造假坟骗取征地补偿款的犯罪事实。
经过警方调查,涉案人员共有 5 人,今年 1 月至 2 月先后在坡上造假坟共 37 座。鉴于本案尚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且涉案人认罪态度较好,并表示自行拆除,恢复原貌后,警方对涉案人员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对此,专门承办征地拆迁类法律事务的北京市京平拆迁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健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赵健律师表示,由于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行基础设施及惠民工程建设,而这些项目的推进过程中,一些人通过违法操作骗取国家征收补偿款,部分当事人在面对诱惑时,因缺乏法律常识而参与其中,殊不知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最终追悔莫及。文/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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