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平的房屋在拆迁范围内。2019年1月8日,拆迁办与陈平夫妇签订房屋拆除搬迁补偿协议,但协议中部分条款空白,系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填充并签字盖章,次日有评估公司就陈平房屋作出房屋搬迁估价分户报告,但未向陈平夫妇送达。
事后,陈平夫妇称当时是被逼迫的。他们辗转找到专注于征地拆迁法律事务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王新亮律师。
王新亮律师临危受命,感触颇深。“刚开始他们找到我时情绪比较低落。并且,这个官司能不能打赢,能不能有效果,他们持怀疑态度。”
王新亮律师鼓励当事人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司法环境好很多了,我坚持认为法院是会依法判决的。”
在王新亮律师的鼓舞和帮助下,两位当事人选择信任法律和律师。当事人和律师齐心协力,为案子四处奔波调查取证,案件起诉到了江苏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南通开发区法院的法官非常重视这起涉及群众利益的案件。法官经过全方位了解案情并作出审慎研究后,认为案件争议焦点在于涉案协议是否可撤销。
法院认为,签订被诉协议时,除房屋用途,应享受房屋搬迁补助权利人数、安置方式,房屋拆除概迁补偿就总数、其他事项以外的内容均未写入协议中,而是直接要求陈平在格式协议上签字认可,行政协议内容不具体明确,且违反协商一致原则,欠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具有合法性,亦未体现双方的合约性。
最终,法院作出了撤销陈平、李真芬签订的房屋拆除补偿协议的判决。
对于这样的结果,两位当事人和律师都感到十分惊喜。“在法庭上,拆迁办对我们提供的证据不认可。但法官对证据进行审查之后,认为它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听对方的一面之词。”
“他们感觉这个事情有了解决的曙光和希望了!接下来我也会和当事人继续共同努力推进案件圆满解决。”王新亮律师称。文/记者 李文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