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律师仔细分析拆迁以后,房屋拆迁要比征地复杂很多,尤其是棚户区改造和农村房屋拆迁,需要大量工作才能确定好一家,所以说有能力的拆迁部门是走访调查下了很大功夫才能完成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的,如果不负责任的拆迁就是稀里糊涂不愿意挨家走访就会造成很多受阻的拆迁事件出现。我们看看拆迁房屋工作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第一,拆迁过程面对的农户类型复杂、房屋结构复杂。拆迁不像征地面对土地这一统一的对象,而是具体的村民和房屋,因此在拆迁过程中很难有统一标准,基本上是“人人都不同,户户有情况”。首先,农户类型在打工经济兴起后已经分化,根据农户主要收入来源,可以将当前农民划分为三种类型:常年外出务工经商者、半工半农农户、普通种田农户。农户类型分化自然影响他们对拆迁的态度,常年外出打工者因为有较高的收入来源,面对拆迁的态度比较宽容。普通种田农户因为收入来源相对有限,则对拆迁补偿抱有较大期望值。其次,农村社会中的房屋类型也呈现巨大差异,表现在房屋的新旧程度、大小面积、地理位置等方面,这些差异都会增加拆迁工作难度。
第二,在农民权属观念中,对房屋的私有化想象更强。虽然宅基地在性质上属于集体所有,但在农民观念中附着于宅基地之上的房屋属于私人所有。而且,很多村民认为在建房时,村集体和城管部门已收取相关费用,这更确证了农民对房屋的私有化想象。因此,在拆迁房屋时,村民抗拒意识较强,也不会出现要“跟国家说说”的情况,这就增加了拆迁难度,甚至会出现村民以死相争的恶性事件。
第三,拆迁补偿款额度大,容易引发村民攀比、促成“钉子户”。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对村民来说是一笔价值不菲的收入。而要想在拆迁过程中得到更多补偿,比较有效的办法就是做钉子户,因为拆迁部门为了尽快完成任务不得不运用“私”的逻辑来处理问题,即补偿钉子户更多费用。而当其他村民知道别人的补偿标准比自己高时,就会不满意现有补偿,于是,出现更多的钉子户。
第四,村民的“种房子”现象增加了拆迁难度。房屋拆迁的高额补偿驱动村民为谋取更多利益而“种房子”,因为村民大多预期到城市化或工业化的发展必然会扩展到当地村庄。对于“种房子”村民,拆迁部门既不能完全接受,给其同样的补偿款,也不能无视,于是陷入两难困境—如果给农民的“种房子”以补偿,会引发其他村民不满,拆迁工作更难进行;如果不给其补偿款,自然催生钉子户。
拆迁律师认为只要肯下功夫那么拆迁就会很顺利,如果不想办实事还非法的拆迁,还要贪污那么肯定就会出乱子,所以很多地方的拆迁事件的背后都是能够追究出很多原因和非法人员的,拆迁律师认为为百姓办事是您的职责按照政策办事是所有地区应该遵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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