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热点新闻

您的位置: 首页 > > 拆迁热点新闻 > 拆迁律师点评北京一村会计挪用1.12亿征地补偿款...

拆迁热点新闻

拆迁律师点评北京一村会计挪用1.12亿征地补偿款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4-04-17
前一段时间拆迁律师写过拆迁补偿款的安全问题文章,因为这种问题是可以完全的规避,而且拆迁律师打过很多房屋拆迁补偿案件,发现了拆迁补偿款漏洞的问题,当我写完拆迁补偿款漏洞防范篇以后北京居然就出现了拆迁补偿款这么大的事件,这个可是巨资呀!这个会计真的是打破了整治村官的宁静了,看来现在村官整治迫在眉睫了
 
海淀区西北旺镇皇后店村会计陈万寿,利用管理本村征地补偿的便利,在8年时间里将总计1.12亿补偿款私自借给商人李化玉用于投资搞项目。但李化玉的投资经营最终失败,无法偿还这笔巨款。涉案的还有皇后店村党支部书记牛玉冲。
 
   记者昨天获悉,李化玉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陈万寿、牛玉冲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4年。3月31日,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李化玉等人上诉,维持原判。
 

        借款
 

  商人借款承诺返20%高息
  在顺义区北务镇林上村南,一处占地近300亩的温室大棚,一半面积处于荒芜状态。这处大棚由黑龙江籍商人李化玉斥资4000多万建设。除了林上村的这处大棚,李化玉还在本市大兴区等处投资建设了其他农业项目。李化玉用来租赁土地、建设大棚的投资款1.12亿余元,大多是海淀区西北旺镇皇后店村会计陈万寿私自出借的该村征地款。由于经营惨淡,李化玉不但没有赚到钱,反而连归还皇后店村的钱都拿不出来。
 
  时间回溯到1998年,李化玉来到皇后店村租地办厂,与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的牛玉冲、村会计陈万寿相识。经营到2000年时,李化玉的企业经营遇到困难,便向牛
玉冲、陈万寿提出借款,牛玉冲当时同意。由于借的钱并不多,绝大多数也都按时归还,牛玉冲、陈万寿对李化玉的信誉没有怀疑。
 
 虽然从皇后店村借来了钱用于周转,但李化玉企业的经营状况并没有好转。李化玉再次向牛玉冲、陈万寿提出了借钱的请求,并称可以返20%的高息。到2005年,李化玉借的钱已经超2000万,但还钱速度并不快,承诺的20%的高额利息也无法支付。李化玉到处扩张、租地搞项目,资金缺口极大,由于担心村支书牛玉冲不同意继续借钱,李化玉转而直接向陈万寿提出借款请求。到2010年年初,李化玉从皇后店村借走的钱已达6600多万。
  

        漏洞

  村会计长期一人独掌财务大权
 在案件审理中,皇后店村其他财务人员作证称,村集体银行账户、支票等财务工作由陈万寿负责。村里的主要经济来源是房屋租金、征地款。2009年以前,财务章、人名章及转账支票均由陈万寿一人管理。2010年左右,牛玉冲一度管理财务章。从2011年开始,由于村里进行拆迁,财务章、人名章又由陈万寿一人管理。
 
 海淀区及西北旺镇的一系列规定显示,西北旺镇政府要求所辖各村建立土地征占款收入支出账目,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对土地征占收入的使用,必须经本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通过,大额支出须经主管副镇长同意,报镇长审批。
 
 管理皇后店村相关资金的银行负责人作证称,皇后店村农工商企业中心共有两个账户,一个是基本账户、一个是专款账户。基本账户里的钱可以随意支出,专款账户里的钱是村里的征地款,是不允许随意使用的,需要经过镇里相关领导的批准才能使用。2007年8月,银行与西北旺镇签署过一份协议,内容是村里开设的专款账户,资金支出需要填写支出申请表,并由镇里主管领导审批。但这个协议没有履行,因为在实际操作中,根据金融规定,转账支票如果本身没有问题,按照银监会的规定就必须转款。
 
 在独掌财务大权的几年中,陈万寿绕开村支书牛玉冲,并且背着西北旺镇,在没有得到镇里领导审批的情况下,随意地将专款账户里的征地款借给李化玉。而在牛玉冲管理财务章的一年多时间里,陈万寿的财务大权受到制约。
  

        查账
 

  村支书发现三千万“蒸发”
  2010年五一前后,牛玉冲到本村的开户行办业务,按照他对账目的掌握情况,村里有一笔3000万的存款应该到期。牛玉冲准备提取这笔存款的利息,发给村民。
 
        但银行工作人员称账户里没有这笔钱。牛玉冲心生疑惑,要走了对账单,“账户上应该有6000多万,怎么只剩下了几百万,肯定有问题。”
 
  牛玉冲找到陈万寿,在追问之下,陈万寿不得不承认,从2005年开始,自己私自动用专款账户上的钱借给李化玉。
 
  牛玉冲立刻找来李化玉,明确向他提出,必须在2011年6月之前将6600余万全部归还。对此,李化玉应承下来,“到那时候肯定能还上钱,我的公司经营得不错。”
  虽然承诺在2011年6月底还上6600余万元,但李化玉最终还是爽约了。为了拖延还款时间,李化玉把假支票交给牛玉冲和陈万寿充数。随后,李化玉又提出借款

在瞒着牛玉冲的情况下,陈万寿将4470万元借给了李化玉。
  

        落网

  镇领导向海淀公安分局报案
 由于李化玉迟迟不能还钱,牛玉冲只能不停地催款。2012年7月4日,眼见1.12亿集体资金无法追回,牛玉冲向西北旺镇领导作了汇报。7月23日下午,牛玉冲、陈万寿被叫至镇政府,镇领导在与两人沟通后,向海淀公安分局报案。民警到场对两人做了讯问后,将他俩带走。2012年7月24日,公安机关抓获李化玉。
 

  去向

  大部分资金用于农业项目开发
 在8年时间里,李化玉总共从皇后店村取得1.12亿用于自己的“项目投资”,这笔巨款又去了何处呢?判决书显示,李化玉先后注册了6家公司,这些公司所从事的基本都是农业开发。
 
 2008年,李化玉来到顺义区北务镇林上村,经过与该村协商,他从林上村租赁到288亩土地,租期50年,用于农业项目开发,每亩租金700元,之后逐年递增。李化玉在这块地上建起了智能大棚,面积7万多平米。李化玉自称,建设这些大棚的总投资大约4000万元。除了顺义区的这一项目,李化玉还在大兴区崔家庄一村、二村,怀柔区雁栖湖镇租赁了土地和厂房,同样用于搞农业项目开发。
 
  据悉,在长达8年多的时间里,李化玉仅归还了400余万元。
  商人借巨款给情人买车买房
 除了用于项目经营的投资,李化玉自己买房买车,给妻子、情人买房买车,支付子女抚养费,共花费2200多万元。其中,李化玉与妻子富某离婚,孩子由富某抚养,李化玉每月支付3万元抚养费。为情人惠某购买奔驰车和房子。
 
  李化玉借到了1.12亿的巨款,投资一系列项目,但收益却少得可怜。他称,公司从2008年以后就没有营业收入了,1.12亿的巨款基本被消耗一空。
  

         判决

  借钱商人犯诈骗罪被判无期
  在侦查工作完毕后,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市一中院提起公诉,指控李化玉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牛玉冲、陈万寿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牛玉冲、陈万寿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财务制度,多次擅自挪用皇后店村土地征用补偿款归李化玉使用,陈万寿的行为共计致使1.127亿被李化玉所骗,其中牛玉冲共同挪用以致被骗的金额为1600万元。
 
 市一中院审理后,于2013年12月18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李化玉诈骗罪成立,判处无期徒刑。认定牛玉冲、陈万寿挪用资金罪成立,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10年。牛玉冲最终被认定共同挪用的资金数额为50万元。一审判决后,李、牛、陈三人均不服,向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今年3月31日,市高院做出了终审裁定,驳回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拆迁律师认为资金的把控不牢和专项资金的管理不严,导致的问题出现,拆迁补偿款的管理制度就应该严格的把控,应该做到专款专用,负责人要层层把关,在掌管专款人每次花的一分钱,如果没有监控人员授权都不可能取出,不管是什么理由,首先流程应该是申请,签字,盖章,用款去向,附有说明和审核附件,当确认无误以后动用专款的时候监管人员授权以后才可以取款,要动用文字审核材料和电子授权方式,这样款项就安全多了,虽然是不能保证100%安全,但是这种繁琐的程序会让很多想动用这个钱的人打消这个念头,除非这几个审核人员,监管人员,财会人员合伙骗取,但是这种情况下一旦被发现就是死路一条。

当您遇到不平等拆迁时求助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我们会用我们的专业技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免费咨询电话:010-63797888、56225888,网址:www.jinglawyer.com,转载文章时请标明文章出处!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

本网站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点击拨打010-63797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