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不管是城市房屋拆迁还是农村房屋拆迁,又或是违章建筑拆除工作,行政机关在面对证件不全的房屋时一般都会将其认定为违章建筑。这种情况在农村征地拆迁中,经常出现,那么像这种证件不全的房屋可以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吗?
一、证件不全的房屋能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吗?
答案是否定的,证件不全的房屋是不能够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在实践中,造成房屋无证的原因大部分在于当地的行政机关,当然,也有一部分原因在于当事人。
一般来说违章建筑包括:(一)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二)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四)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五)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六)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七)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八)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像证件不全的房屋,当事人可以在工作日抽出一天时间到相关机关把证件补办齐全,以免在征地拆迁时被征收方认定为违章建筑。
二、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后该怎么办?
相信这一点也是当事人最为关注的一点,房屋被认定违章建筑后,一定要向上级行政机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还要找出当初建造房屋时的相应批复,当然,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在未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之前,向行政机关补办齐全相应的证件,或者补交相应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