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对此都有疑虑,今天,我们详细解答一下关于无证房屋的拆迁补偿问题。
通过网友给我们留言,发现很多网友调侃很多古建筑包括故宫也没有证件是违章建筑吗?说明大家对无证房屋就是违章建筑的说法也是不认可,我们每年处理的征地拆迁补偿案件中,因违章建筑问题引发的纠纷占很大比例。主要原因来自拆迁办,无论对错不管原因,只要没有证件,一律说是违章建筑不给补偿,甚至直接强拆。
无证房屋拆迁有补偿吗?
理论上,拆迁可以按照补偿文件规定的范围进行拆迁,大多数地方的政策也是如此,拆迁户在选择产权置换时,根据证件上的合法面积作为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的依据,对有房产证的房子来说房产证就是最好的证明。
但理论归根结底只是理论,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简而言之,违章建筑就是未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建造未取得合法房屋产权证件的房屋,2008年开始执行《城乡规划法》,其中明确规定建设房屋应获得批准,并按照法律规定不得擅自建造房屋。
这种说法很好理解,指在2008年后盖房子都要经过批准获得建房手续,否则就是违章建筑,2008年前建造的房子不适用于本规定,所有因为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无证房屋违章建筑认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处理,不能一概而论。
很多没有证件的建筑多年来已有几代人居住,当初的祖辈建造房屋时并没有相关法律或法律不健全或管理不到位导致房屋建成后没有相关证件,这是因为历史原因造成的。
京平拆迁律师提醒拆迁户朋友们,如果你家的老房子现在正面临拆迁或者正在拆迁,因为没有证件拆迁办说是违章建筑没有补偿,负责任的告诉你,拆迁办是想以违章建筑的名义降低拆迁补偿。违章建筑认定也是需要经过有关部门调查取证的,不是所有人都能认定和处理违章建筑,只有法律规定的部门才有认定和处理违章建筑的权限。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