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维权的突破口,实际上就是寻找房屋征收部门在拆迁程序中的违法点,这是拆迁户进行维权的关键。京平拆迁律师结合多年的办案经验,总结出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出发:
一、明确违章建筑查处的主体
需要注意的是违章建筑查处的主体。在查处程序中,拆迁户要注意有哪些机关有权查处违章建筑。一般而言,有以下几类主体:第一,规划局或者规划委员会。这是查处违法建设的法定部门,负责城市里的违章建筑查处。第二,乡、镇人民政府。它的执法范围是乡、村规划区范围内,通俗来说,就是农村的违法建设。本案中就是由镇政府进行了查处。第三,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就是“城管”,当然,各个地区对于城管是否有权查处违法建设的规定是不同的,要看是否获得省级人民政府的授权。如果不是上述主体,或者其他主体没有得到特别授权,是没有权力查处违法建设的,拆迁户有权拒绝。
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
违章建筑查处是需要立案的,在立案之后,有权部门需要派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拆迁户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第二,核实调查人员身份。拆迁户要注意记录证件上的关键信息,一般是姓名、单位、编号。第三,签署询问笔录要谨慎。除了注意记录是否符合事实,还要注意每一页笔录都要签字,如果最后一页有较大的空白处,要顶格签字。
被查处的时候要注意上述三点,前两点如果有权部门没有做到就属于程序违法,第三点是拆迁户自己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三、及时表达陈述和申辩的意见
执法部门将房屋认定为“违章建筑”前,一定要书面告知拆迁户认定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拆迁户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在作出决定前,拆迁户还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一旦要求,执法部门会组织听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的违法事实,并听取拆迁户的意见,此时拆迁户一定要及时表达。这是维护自己权利的重要步骤。
四、熟悉有权部门进行强拆的程序
如果执法机关将房屋认定为“违章建筑”,就要进入强拆程序。老百姓对这些程序有所了解,就可以在维权过程中做到知己知彼。
第一,强拆之前,执法机关要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拆迁户要注意,一定要积极应对处罚,不要拒收决定书。第二,催告。决定书送到后,拆迁户还有一段时间自行拆除房屋,如果拆迁户在期限内没有履行,执法部门也不能立即实施强拆,应先催告拆迁户履行义务。第三,强制执行。催告之后,拆迁户还不履行义务,执法部门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书面告知拆迁户。《强制执行决定书》中要告知拆迁户可以通过诉讼或复议方式维权,并列明途径和期限。
京平拆迁律师说,如果政府部门把你的房屋认定为违章建筑,这个时候不要惊慌,也不要乱来,一定要记住,法律是维护权利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