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一法院发布一老人无人赡养案例。案件是一位82岁的老人将拆迁一共得到700多万拆迁款引起的。400多万给小儿子,200多万给大儿子,两个女儿各分得50多万。
因老人分钱时一碗水未端平,平常一直私自补贴小儿子,其它孩子遂拒绝承担赡养责任。法院了解后,老人也是对当初分配拆迁迁款一事十分后悔,希望子女能念在拿到钱的份上支付赡养费。最终的调解方案为:各子女均给付老人赡养费每月800元。
自古以来,“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民法典》有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当然父母也应一视同仁,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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